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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法院非法判梁鐵龍、譚亞嬌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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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20日】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法院秘密將大法弟子梁鐵龍、譚亞嬌非法判刑12年和9年。

大法弟子梁鐵龍,因堅定修煉法輪功被迫流離失所,後與大法弟子譚亞嬌(其妻)在平山租房居住,並印製法輪功真象資料。2004年9月18日夜晚被東明派出所非法抓捕並沒收租房中的物品,關押在市看守所。4個月後,被平山法院秘密判刑12年和9年。

在梁鐵龍夫妻被捕後的第二天,其家人和親屬到他們二人結婚住的房子想看看家中東西是否被盜,當用鑰匙打開房門時,一股刺鼻的煙味迎面撲來,家人覺得奇怪,當走進屋時,看見有3~4人坐在梁鐵龍的家中,抽煙、喝水、看著電視,屋裏被翻得亂七八糟。梁鐵龍的父親問他們是何人,為甚麼撬開人家的房門,在此胡作非為?來人卻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是崔東派出所的,你們是甚麼人,為甚麼到這裏來?梁鐵龍的父親氣憤的說:這是我的家、我的房子。崔東派出所的惡警說:你兒子梁鐵龍修煉法輪功,他家裏東西全部都得拿走,這些東西都是給法輪功用的,全部沒收。梁鐵龍的父親說:我兒子結婚後一直和兒媳在外面租房住,租房中的物品已經全部被東明派出所拿走。這結婚用的東西全部是我給兒子買的,你們憑甚麼拿走?可是惡警根本不容分說,叫來一輛大車將家中的彩電、DVD、電腦、現金等物品全部拉走,也不給出示任何手續。還將家屬一起帶到崔東派出所,一直審訊到半夜才放回家。這就是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警察」「三個代表」在人民群眾中的體現。

這是甚麼世道:光天化日之下撬門拉走百姓家中的東西還理直氣壯。死刑犯都可以請律師辯護,煉法輪功的卻不允許請辯護律師。法院開庭不通知家屬,家屬多次詢問也不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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