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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佳木斯勞教所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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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2日】我叫馬汝雋,2002年被非法勞教三年,關進黑龍江佳木斯勞教所。

一天早上,我上廁所,管教張豔秋在外面喊要把我關在廁所裏,坐班的犯人說往我身上潑水。我把這件事寫在了週紀實上。就因為這事,我被加期一個月。我絕食抗議。12月份,我因為身體極度虛弱,趴在幹活的案子上,又被李秀錦告知要給我加期。

一天我因為沒穿囚服,班長王秀榮和幾個幹警連打帶拖把我弄到二樓陰面銬了14天,24小時不能睡覺,坐在地上。天很冷,還不讓吃任何東西,不能吃饅頭。幹警王丹把罵法輪功的標語縫在我和同修費金榮的後背上。只要我們撕下來,她們就對我們拳打腳踢,人格侮辱等。李秀錦兩手摳我的眼睛,犯人也在他們的指使下打罵我們。

走操時大法弟子包立霞腳腫跟不上,惡警劉亞東連推帶打推著走,嘴裏罵著髒話;大法弟子趙秀雲因為鼻出血不能走操,惡警李秀錦把她的腳踢掉一塊皮流血不止。

勞教所利用幫教協議迫害大法弟子。於海燕1月18日到期,由於她拒絕在幫教協議上簽字,被加期。惡警還說不簽字加期到後還得強制你簽字。包立霞一月末到期,幹警孫卉把她叫到辦公室叫她在幫教協議上簽字,她拒絕。孫破口大罵,並捏住包的臉好長時間不鬆手,又打了她兩個嘴巴,以至於包立霞兩天後臉仍然又腫又青。孫卉氣燄囂張大喊:「不簽字就加期一個月。前幾天你看經文了再加期一個月。你家花錢給你辦了提前兩個月,全加上了,白花錢了!」孫一邊罵一邊把水潑向包麗霞,最後還說:「反正我經常上小報」(指真象傳單)。大法弟子張清嬌、周桂芹到期未簽包教協議,幹警洪偉強行讓她們按手印、簽字。關洪彬因不簽協議被無理加期,關仍未簽字。

一天早上,7大隊7中隊惡警慕振娟對大法學員王起破口大罵,滿嘴髒話,同時大打出手,然後又把王起銬了起來。王起問她為甚麼打人,為甚麼銬我?幹警慕振娟說:「我看不上你,我有權,我就想整你、打你、銬你!你願上哪告就上哪告去!」猖狂至極,這樣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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