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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000年到北京請願而遭到的毒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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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11日】2000年末的一天我去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當我手舉橫幅,呼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等口號時,遭到便衣警察的毆打,惡警並用拳猛擊我的雙眼,我被打得眼冒金星,眼前一片昏暗,頭暈腦脹,傷部劇痛,站立不穩。圍觀群眾喊:「不許打人!」便衣不聽,又拉又拽,把我踹進警車強行送到崇文門派出所進行審訊。我說:「我是為證實大法而來北京的,想讓人們知道法輪功是正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其它沒有任何目地。」因為怕影響到家人、單位和當地各級領導,我始終沒報姓名、住址。(因當時凡是發現法輪功弟子進京證實大法的,上級會對當地有關領導進行處罰,甚至撤職)

派出所就給我們編了代號後,關到一個小棚子裏。從晚上11點到第二天下午5點,一直不允許我們去廁所,甚至女大法弟子來例假也不准去廁所。強行限制人身自由,剝奪人身自由,真是無人權可言。後來將我們送到崇文門看守所。凡是帶錢夠300元以上的都強行扣了300元的行李費,而行李卻沒給我們用。在離開那天才送進號裏,由號長帶頭給犯人們分了。惡警把我們與吸毒犯、殺人犯、賣淫人員關在同一監室。為了抗議非法關押,大法弟子集體絕食,集體煉功。煉功時號長帶領犯人打我們,我們與他們講道理,犯人說:「這是管教交給我們的任務,監室有監控器,管教看到你們煉功,我們若不管就會被加刑。」由於管教的利用與縱容,我們同她們講道理,她們不但不聽,反而更猛烈的打我們,拳腳並用,十分殘暴的朝我們的心、肝、肺、腎等重要部位拳打腳踹,口出惡語,出手兇狠,使大法弟子不同程度的受了傷。我已被打的胸肋悶痛,呼吸困難。我們始終按師父的教導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並繼續堅持煉功。她們就十分殘暴的將我們往死裏打。把大部份大法弟子打的不能堅持煉功了,我與另一個大法弟子仍咬牙堅持煉功,這些被管教縱容的惡徒更加窮凶惡極,有3個惡徒輪流用腳踹我們的胸肋部。我暗下決心:今天就是丟了這條命,也得將這裏的環境正過來。她們見我不怕,更加瘋狂的拳打腳踢,揪著我的頭髮往牆上、床板上撞,當時就拽下一大撮頭髮。她們見我不吱聲,更是氣急敗壞,三人再次輪流猛踹我胸部。我頓覺胸部劇痛,像壓扁了一樣緊縮在一起,呼吸困難,頭迷心慌,全身無力,奄奄一息。其他大法弟子見此情景,齊聲大喊:「要出人命了,不許打人!」在這種情況下,管教才進監室,見我被打得很重,便把我弄到她的辦公室,不關心我的傷情,若無其事的問我:「她們為甚麼打你?」當時我胸部堵得厲害,呼吸急促,劇烈疼痛,強忍痛回答說:「因為煉功。」管教說:「這兒有規定,號裏不許煉功。」我說:「我們是大法修煉者,任何環境都不能改變修煉者的心,走到哪裏都得修煉。況且我們是按真、善、忍在做好人。依照國家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我們按憲法辦事,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相反,是你們在踐踏憲法,將我們強行非法關在這裏,還不讓煉功。根本無人權可言。」她說:「這是上邊的命令,我們也沒辦法,你如果回去再煉,她們還打你。」我說:「我不會不煉的。」她看我執意煉功,又見我傷勢嚴重怕出意外被追究責任,就答應我們晚上可以煉靜功,動功以後再商量。我們以血的代價爭得了煉功的權利。

我們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的受了傷,尤其我的傷勢嚴重,大面積瘀血腫脹痛而看守所明知我的傷重,卻漠不關心,不給做任何檢查和醫治,毫無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由於我被打得胸骨坍陷,喘不上氣來,全身緊縮窒息感,傷情嚴重,已失去任何自理能力。其他比我傷輕的大法弟子自動排班輪流照顧我。深夜我覺得呼吸越來越困難,而且嗓子裏有許多痰,我沒力氣吐出來,我想我可能要不行了,急促的大口喘氣;馬上又想:我不能死,還有許多證實法的事等我去做,許多人等我去救度,家鄉的大法弟子等我的消息,家裏的親人盼我回家……一會兒感覺嗓子裏好像有無數的小法輪往外倒痰,我不費勁兒一口口吐血痰、黃痰。我知道這是師父在幫助我,所以我只要能挺住就煉一會兒功。

這裏很邪惡,大法弟子為抗議迫害而絕食,別的地方都是絕食3天後給灌食,這裏為加重迫害,幹警和犯人一起給絕食 1天的大法弟子灌食,由兩個彪形大漢式的女犯人架著大法弟子去灌食的屋裏往有水的地板上一扔,按住手腳強行插管灌食。

兩天後,她們不但不救治我的傷情,更不顧押途顛簸加重傷情甚至危及生命,毫無人道的將我強行分流,甩給京外地區的某看守所。押送路上乘車顛簸,傷痛加重,我咬牙艱難的忍受著。在行進途中,忽然聽到師父的聲音:「旋法至虛,心清似玉」,我悟到這是師父點化我,要我加煉動功,並時刻在我身邊保護著我,使我增加了戰勝一切邪惡的信心。

到了新看守所,警察見我們不同程度帶著傷,並都在絕食所以我們煉功他們基本上不管,主要是精神迫害。每天不停提審我們,有時一天提三次,主要想弄清我們都是哪地方人,把人都送走就是他們的任務。通過煉功我的傷情有些好轉,但我們仍繼續絕食。在一次灌食時,有位功友的灌食管被插入氣管,萬分危險,幸虧那位功友手快將其拔下,沒有造成死亡。以後就再也沒給我們灌食。後來警察告訴我們:「上邊有令,不說姓名地址,死也不放人。」由於我們不懼怕、不配合邪惡,並耐心的洪揚大法,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以理服人,漸漸警察被我們的言行所感動,使他們由敵對性的審問變成了友好的交談,有的明確表示不再迫害大法弟子,以後也要學法輪功,並設法幫助大法弟子獲得了釋放。

在十六天的迫害中,我遭到了非人的折磨與摧殘。在別的功友幫助下回到家已奄奄一息。原來130斤的體重僅剩80來斤,骨瘦如柴,面目全非,遍體傷痕累累,瘀血腫脹未消,呼吸不暢,兩腳腫得穿44號大鞋。家人帶到當地醫院檢查診斷:胸骨骨折,兩側各有3根肋骨骨折。

我被非法關押的經歷,再次證實了邪惡勢力限制信仰自由,限制人權,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實面目。我相信他們一定會遭到應有的報應和懲處。我保留對他們依法控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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