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惡人要回被非法抓捕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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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10日】我是河北大法弟子,今年我女兒因為證實大法被抓進看守所,我聯繫其他學員做真象資料,大法學員共同配合揭露邪惡之徒的暴行,不到兩個月,女兒堂堂正正走出看守所。

我是1996年舊曆七月二十日有幸得大法,通過修煉大法,我以前的頭疼、牙疼、氣管炎、腰疼、腿疼、胳膊麻疼,心臟不好這些症狀都消失了。今年六十多歲了還四處騎三輪車趕集賣貨。起早貪黑,省吃儉用,積攢的錢用在救度眾生上,發傳單、光盤,在電線桿上貼大法標語。我從小沒上過學,不識幾個字,學了大法後大法書我都能讀下來。

1999年4月25日,因為天津動用防暴警察抓捕了四十五名大法學員,我第一次去北京上訪,當天晚上天津被抓的學員放了,我和其他同修一夜之間全部返回。

1999年7月20日,因為各地輔導員被抓,我們再次去北京上訪要求釋放他們。我剛下車到府右街,有武警讓我上車,拉到石景山體育館,過了幾個小時,這裏的人就裝不下了,武警讓人們回家,法輪功學員只想為大法討個公道,後來武警就拳打腳踢,分別遣返回家。因為我暈車,一下車我老伴扶我到親戚家,其餘的都被關進大院裏辦學習班,每人交二百元錢,還逐個挨了打,由村幹部領回各村的法輪功學員。

後來派出所三天兩頭來我家騷擾,搜書,只要看到大法資料連人一起抓,讓家人拿錢去贖。有一次我正在家看書,他們突然進屋,我沒來得及藏書就被他們奪走了,並抓我去大隊。村幹部勸說:她這麼大年紀了,家裏還有老人得要她伺候,放了她吧,他們只好放了我。

今年女兒因為證實大法被抓進看守所,我向公安局要人:我閨女犯了甚麼罪把她抓走,還不讓見?公安局說只要她不煉功了甚麼都好說。他們問我煉不煉,我說煉!法輪大法好,為甚麼不煉,煉後我全身的病都沒了,你們必須無條件釋放我閨女。

後來,我聯繫其他學員做真象資料,把女兒的事散發到市區大街小巷及各村各家各戶,大法學員共同配合揭露他們的邪惡,不到兩個月,女兒堂堂正正走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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