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通化市環衛處優秀職工楊福軍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2月30日】吉林通化市環衛處職工楊福軍,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在環衛處做收費(倒一車垃圾收10元),工作期間,認真、誠實,是全單位公認的好人。一次國保大隊王作富等人去環衛處要綁架楊福軍到洗腦班。由於公安等部門去的人太多,只好聚集在大會議室。許多正義之士在公開場合把楊福軍在單位的優秀表現講給警察們聽,並正告警察:這麼好的職工就在單位上班,甚麼學習班也不參加!在群眾的正義呼聲下,國保大隊的綁架沒有得逞。

有一件事,可以看出楊福軍的為人。

一天下著小雨,處長去收費點檢查工作,看到一個人正要動手打楊福軍。楊福軍卻樂呵呵的說:你打我,我也不會還手;你罵我,我也不會還口。處長問那個人要打楊福軍的原因,那人說:我倒垃圾他不給我出票子。處長說:你就說說日期。那人一連說了三天都有票據可查,沒有理灰溜溜的走了。楊福軍把事情與領導講了:那人要給我錢,多倒垃圾不出票子,我沒同意,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修的是真,如果那樣做了不是把錢貪污了嗎?在楊福軍收費期間,收費額一直很高。後來,楊福軍被調去掃院子,他每天都提前半個小時開始工作,從不計較個人得失,有時還主動擦院子裏的小車。

中共鎮壓法輪功後,制定了許多株連政策,楊福軍的兒子當兵受到牽連,為了兒子的前途,楊福軍在壓力面前不得已與妻子離了婚,但政審還是不合格。

楊福軍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多年心臟病不醫而癒。2000年7月末,他騎著自行車行駛一週進京上訪,卻被非法關押40多天。江東派出所非法罰款2000元,不給收據,新站辦事處非法罰款1500元,也不給收據。

2005年元旦剛過,江東派出所非法抄楊福軍家,在他家發現兩本小冊子,江東派出所以此為「證據」,於2005年1月5日,將楊福軍從單位綁架,後非法勞教養一年,將他送到了長春朝陽溝勞教所。途中,因警察銬的手銬太緊,使楊福軍的兩個胳膊都變成了青色。

至今這位好人楊福軍仍被非法關押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