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彪,男,54歲。妻子大法弟子楊麗范被迫害致死後,2003年至2005年,讓胡路區派出所(現在的讓胡路公安分局),經常騷擾他家,無論白天晚上經常來敲他家門,使已被害得孤身的他更增加了精神壓力,使他生活在緊張的氣氛中。
6月3日下午3時左右,王自彪正在家洗衣服,他到陽台晾衣服,發現下面有兩個警察在看著他。他回到屋裏後,又發現他家走廊門口有一幫警察在偷偷地撬他家的門。撬開門後,這幫警察闖進來,進屋就抄家,抄走師父法像、手抄本《轉法輪》和3本大法資料。惡警把家中的物品揚得滿屋都是,把床還弄壞了,然後把他架到樓下。在他本人不在室內的情況下,警察又在他家抄了半個多小時,後把他押到讓湖路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的庫房裏,警察往從王自彪家抄來的物品中放了幾樣東西,其中有幾本《九評共產黨》。就這樣把這些都記錄成是從王自彪家抄來的。
6月4日下半夜2時多,惡警把王自彪綁到龍鳳看守所。據說,有幾個惡警是大慶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他們強迫王自彪站了7個多小時,第二天開始刑訊逼供,逼他說出《九評共產黨》的來源。他們把王自彪扣在鐵椅子上四天四夜不讓睡覺。先蒙上雙眼,一個惡警按著不讓動,兩個惡警看著,整個晚上用三盒煙熏他,還用破布麻繩點火烤他,長達幾個小時。後被看守所值班的發現,把姓劉的頭叫出來,「說你們在這點火,失火算誰的!趕快給房間打掃乾淨。」王自彪就這樣被折磨了一夜,致使全身發抖。
惡警又將塑料袋套在王自彪頭部,窒息他,接著又給他搶灌了半瓶加藥的水。過了十多分鐘,一群惡警一起打他的頭,像下暴雨一樣,當時把王自彪打得甚麼都不知道了。過後又有一個惡警說:「把你打死了,火化掉,我照樣當我的警察!」王自彪說:「你說了不算。」惡警又用礦泉水瓶子打王自彪的頭。
到第五天上午,警察還邊說邊打,把王自彪的頭打破了。過了好幾天,頭部的腫塊都不消。這時王自彪整個人脫像了,眼睛也腫了,已近奄奄一息,惡警們才停手。在這五天中,惡警倒班迫害王自彪,不讓王自彪睡覺。惡警換著班睡,到吃飯時他們就去買飯,還說這個月上面又給了一千圓費用,不吃白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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