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指出,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法輪功學員於中領館前抗議中共警察強姦女法輪功學員惡行之際,泰國警察在中共使館官員的指使下,強行搜法輪功學員的包,拖拉人,搶橫幅等,造成法輪功學員身體及財物損傷;而12月14日,當法輪功學員在泰國旅遊景點帕塔亞散發揭露中共邪惡本質的資料傳單時,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毆打,隨後三名學員被抓,當晚獲釋;15日,八名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被泰國警察抓走,現仍有學員被拘留。這是侵犯本地合法團體──法輪功學員的人權的行為。
信中表示,眾所周知,在中國大陸沒有信仰自由。而在過去的6年多裏,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是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並操控輿論宣傳詆毀法輪功,掩蓋中共酷刑及謀殺的罪行。美國國會304號決議案的通過,已清楚的表明了美國政府和人民對法輪功的支持和對中共人權惡行的譴責。
信中最後表示,法輪功學員將一如既往的對中共惡行進行抗議和揭露。希望泰國政府全力支持法輪功的這一義舉,並徹底核查當時泰國警察的侵權行為。
領事助手接待了法輪功學員並表示會向泰國領事報告此事。她對中共河北警察強暴女法輪功學員的獸行表示震驚,並表示,在接到此信之前,領事已經接到了許多關注此事的傳真信件及電子郵件。她還為學員約了下週和領事面談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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