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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遠七名大法弟子遭判刑 法官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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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5日】山東招遠市大法弟子陳施煥、王松武、陳淑華、張淑香、臧淑傑、溫克英、李德珍11月17日遭煙台市芝罘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至6年。

2005年11月17日上午九點多,煙台市芝罘區法院再次到招遠市看守所內非法設庭,以強加的莫須有罪名,對被非法關押已超過半年之久的大法弟子陳施煥等七人非法判決。

四名所謂法官在匆忙宣讀所謂的判決後,就神情慌亂的急令在場的法警將七名大法弟子趕快帶回牢房。大法弟子陳施煥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天要滅中共」等口號,霎時間,另六位大法弟子、旁聽席上的多位大法弟子、很多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的親人們幾乎都不約而同的放開喉嚨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天要滅中共!」「判決是錯的!」

霎時間,正義呼聲響徹法庭內外。這時,只見座位的那些法官們,有的低下頭,有的把頭轉向一邊,不敢直視七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有警察含淚說:「大法好偷偷在家煉吧。」有的說:「俺知道煉法輪功的人不壞,你們可以上訴。」還有警察的目光流露著同情。

大法弟子的正義行為,使幾位以前對大法不理解甚至還持不好看法的家屬們明白了真象,對大法樹立了正念,主動到法庭聲援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正義的力量越來越強大,大法的真象不斷深入人心,得救度的眾生越來越多,邪惡的瘋狂表演也只不過是垂死掙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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