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00年廣東羅定市大法學員被迫害部份事實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1月19日】2000年6月份我們羅定市幾個大法學員為了去北京給大法討個清白,在到廣州火車站檢完票剛出閘口時,就被惡警攔截查問,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沒有回答他們的問話,有個大法學員當時被打了個耳光,我們全被綁架。

我們從傍晚五點多到第二天上午在火車站被關押了十幾個鐘,並且地方非常之狹小。裏面已有六、七個人,連站都困難,更談不上坐。當時天氣炎熱,沒有水也沒有食物,連大小便都在那裏,廁所沒有水沖,臭得連呼吸都困難。有學員想走脫,被這伙惡警追回,把學員的皮帶解下,反綁雙手,又是打又是踢。

第二天,本地的惡警把我們「接」回來,關押在拘留所一天一夜。後又轉到看守所關了28天。只憑一張去北京的火車票就被綁架、非法拘留、非法關押,在裏面還要交伙食費、床鋪費。

公安局政保科譚百勇、梁漢強兩惡警還勒索我家人幾千元,還非法抄家,拿走大法書籍、煉功帶。過後惡警又辦洗腦班,有幾個大法學員被強行拉去洗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