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七月,我串親戚回來的路上,碰見一個只見過面但沒有來往的人,這時突然產生了一念:這是師父給安排叫我講真象的。「你們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講真象。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不要失去該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緣的。」(《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我想:我得主動的跟他說話,得找一個機會。就在自己尋找機會的時候,時間一分一秒的失去了,非常遺憾的是他在半路就下車了,我問他:「你怎麼下車了?」他說他已經調走了。我聽了真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真悔恨自己沒有「抓緊救度快講」(《洪吟(二)》)。
這樣的事情我連續經歷了三次,一次一次的錯過機緣,回家後,我越想越悟心裏越不是滋味,我問自己,為甚麼一次又一次的放過了讓眾生得救的機緣?我這是對眾生負責了嗎?我跪在師父法像前,向師父說:「師父,您為我們做了那麼多,可我做的卻不像個修煉人,更談不上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呀!我越想心裏越難受,不由得放聲大哭,那一種發自內心的痛無以言表,真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等待我們救度的眾生啊!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正念正行,每天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三件事。
十一月二日下午,我要去買雞蛋,臨走時我帶上護身符,拿上粉筆,上路了。在鐵路的兩邊我邊走邊寫大法標語,突然看到有兩個人坐在路邊,我想這兩個人坐得真不是地方,影響我寫字。當我走出離他們五六米遠時,才突然悟到:他們是為大法來的呀,是等我講真象的。我對自己說,這一次再也不能錯過機會。我轉身向他們走去,拿出護身符,面帶微笑,慈悲真誠,同時心裏不停的發正念:師父叫我來救你們來了,希望你們能得救。「我這兒有一張護身符,你們看看吧。」他們接過去就念了起來,我和他們一塊念,邊念邊講,他們說:寫得真好。其中一個人要還給我,我說「你們拿著吧,回家也讓家裏人看看,有好處的。」一個小伙子接住了。
我感到師父時時處處都給我們機會講真象。只要我們正念正行,心中時刻想著我們是修煉人,就沒有了怕心,就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