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A同修走脫後,B同修因沒聽見,誤認為壞人是同修(掉以輕心),冒失的走到了壞人跟前被抓了,同修當時也放下自我,當面給村民小冊子看,講真象,這時有惡人就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但電話很長時間就是沒人接。僵持了幾個小時,終於在師父的慈悲加持下,在同修們的正念和同修弟弟(一個常人)的幫助下,同修化險為夷。
回過頭來看自己,如果我不先想到保護自己,先想到同修B的安危,我智慧的把她叫住,她根本不會被抓,更不會影響那天晚上的證實法,可見私心不去導致多麼嚴重的後果。深刻的找自己,為甚麼關鍵時刻就不管別人,是因為平時一點一滴小事上就很少先想別人,導致在關鍵時刻只能想自己,要想徹底扭轉這個為私的觀念,就要一思一念用法衡量,養成做事先想到別人的習慣。
師父說:「所以作為一個生命來講,能夠在做事中考慮別人和所表現出來寬容,是因為基點就是為他的。」「我不是講了嘛,將來的生命是為他的、不是為私的。在這過程中就在這樣造就著你們,所以你們不能夠光考慮自己。怕甚麼?怕這、怕那。」(《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那晚聽到同修A被糾纏後,我就在玉米地「給她」發正念,那時怕心也出來了,這時想大法弟子不能怕,要冷靜下來發揮自己更大的能力,鏟除這針對法的破壞,去掉了這個「分你我」的自私心,站在正法的基點上時,發正念覺得很強。發到晚10點多時聽不到村民的嘈雜聲,但不知同修是否脫險,痛心的問自己:為甚麼平時總是放任自己的執著,精進的弟子會發生今天的事嗎?一邊發正念一邊艱難的尋找來時的公路,有時也找自己的甚麼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發現是因為很多執著心長期抱著不放。這一刻要下決心放下,安逸時助長執著心,危機時才覺執著心的可怕。那一刻告誡自己,以後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
走著走著,遠處來了一輛車,當時也想到可能是同修弟弟在找我,但那時想到的是儘量不冒險(用人的辦法保護自己),一旦這車是被壞人開著引誘我們的呢?只想自己,卻沒想到那幾個同修和同修的弟弟,擔心自己的安危,那時保護自己太厲害。同時也沒有徹底否定舊勢力,自己已發正念二個多小時,卻不敢相信早已使迫害自己的邪惡煙消雲散了,根本上對正念堅信不夠,因為自己正念不足在玉米地呆了一夜,也讓我認識到吃這種苦在高層次上看,也許真的是一種恥辱。由此我想到在勞教所做得再好也沒甚麼值得炫耀的,進一步想到那些被抓後正念走脫的,也是因為自己人心太重了才被抓,出來後不但不能歡喜,而是應該深刻向內找,如果自己念正,邪惡根本不敢干擾你。回家後從新正確認識一下自己的不足,發現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一)有意無意的經常證實自己,基點沒擺正
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站在正法的基點上去認識問題,這樣才能放下自我,圓容整體,做好證實法的事,同修之間才能做到寬容。
有一段時間老抱怨、指責同修不配合整體,背地裏說同修,後來發現是自己錯了,學法中師父點給我「給你安排的這條路是宇宙中有這樣的因素給了你,讓你來走。」 (《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我一下子明白了,不應該去要求別人甚麼,自己是有使命的,只能要求自己必須做好,師父說:「從每個人做起,真的把我們這個環境啊變得很正,一切不正的因素都會解體,一切做不好的學員就會看到自己的不足、就會促使他們做好。」(《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二) 長期不靜心學法,習慣放鬆自己的主意識
有時學法、發正念也想著講真象的事,被做事心支配得不清醒了,導致邪惡迫害身體,發正念手勢經常變形,認真學法後,認識到發正念姿勢也是心性的一種真實體現,師父留下的手勢自己隨便改變,這可是個很嚴肅的問題。重視發正念後,手勢很少變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