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汪玉玲遭非法判重刑 兒驚嚇過世丈夫拄拐難度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0月25日】吉林省東豐縣汪玉玲只因堅持信仰「真善忍」,於2002年被非法判重刑13年,三年多來惡警一直沒有通知家屬,直到現在也沒讓家屬見一面。汪玉玲的家屬到處找了一年多,才打聽到汪玉玲被非法關在勞改醫院。從2004年6月份到現在,家屬多次到勞改醫院探望,惡官惡警一直不讓見。

現年50歲的汪玉玲,於2002年8月15日在暫住所被長春市公安局一處和朝陽區分局刑警二中隊惡警綁架。惡警把她固定到老虎凳上九天九夜,輪番折磨她,還把她的手綁上塑料帶子,點火燒,拳打腳踢,用電棍電,用涼水澆,用幾萬伏高壓電棍電她,汪玉玲當時就昏死過去。經醫大三院靜脈切開手術後搶救過來,因此導致心肌大面積缺血。

從2002年到現在三年多時間裏,汪玉玲因心臟病生命多次出現垂危,在醫院住幾天好一點,惡警又把她送回第三看守所,生命出現垂危就又送到勞改醫院。就這樣,汪玉玲斷斷續續住醫院已有兩年了。

汪玉玲被綁架之前身體非常好,體重一百四十多斤,現在被折磨的滿頭白髮,牙齒掉了多顆,腰彎的很厲害,生活不能自理,體重降到八十多斤。現在又被折磨的患膽結石、胃炎,手腳麻、涼,手指腳趾沒有血色,全身浮腫,經常出現昏迷狀態,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汪玉玲身體已經被折磨成這樣,惡警還不放過,幾次要將她投到黑嘴子監獄,因身體太差監獄不收,第三看守所想給她辦保外,公安廳局、朝陽區檢察院、朝陽區法院不同意。

汪玉玲原來是四口之家,她是主要勞力,丈夫股骨頭壞死,下崗沒有生活來源,還有一位70多歲的婆婆。汪玉玲不但養家糊口,還要照顧拄拐的丈夫和年邁的婆婆,汪玉玲的丈夫有病不能勞動,就靠婆婆每月四佰多元退休金生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