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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過去六年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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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23日】我從小就多病纏身,甚麼活也幹不了,家裏貧窮沒有錢治療,我也不知道自己如何活下去。母親看我病的可憐,跟父親吵鬧,要讓父親帶我去醫院看病。父親不情願的趕上馬車去醫院,半路上把我甩掉了,等我醒來也不知道為甚麼躺在馬路中間,父親已經走了很遠,才知道把我丟了。回家後,我告訴母親把我丟了的事,母親跟父親吵了起來。我開始怨恨自己一身病,才讓他們活的痛苦,就這樣跟病魔掙扎,到23歲那年我成家了,還是丈夫帶我到醫院看病。可是我的病卻越來越多,越來越重,使我更加活不下去了。我多次想:不吃藥病死算了,每次想到要死的時候,又想孩子怎麼辦?丈夫怎麼辦?

1996年7月份,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了,20多天後,身體非常輕鬆,走路一身輕,我感到修大法是多麼幸福。很多病都沒了。我丈夫也開始修煉了,他的腿痛病、心絞痛都好了。1999年4月25日,我到了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象,告訴政府「法輪大法好」,有無數人受益。

2000年3月19日,他趕馬車把腿碰壞了,膝蓋骨成了四塊,也沒有治療,不到兩個月好了,他騎自行車到天安門打橫幅,被惡警關押到密雲縣審問,後又送回萬全縣看守所非法拘留6個月,勒索500元錢才放回。

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以後,因為我堅持修煉,被宣平堡派出所所長廖義生帶著10多人將我劫持到派出所刑訊逼供,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不從,他們對我惡言辱罵,所長廖義生拳打腳踢多次,逼看辱罵大法的謊言電視,妄圖動搖我對大法的堅定正念。2000年,因我進京上訪,被警察抓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非法遣返萬全縣公安局,後被送入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在這期間,被公安局警察多次非法提審,有一次被迫害一天一夜,不法人員們用電棍電我,打的累了,把我銬在床頭上,並輪流毒打,每天如此。

2000年7月3號,我又一次進京上訪,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後轉到張家口駐京辦事處,被萬全縣公安局、村治保主任王文義等人劫持到縣公安局,遭到政保科科長孫喜富、楊玉才等人辱罵、慘無人道的毒打,我的臉被打變了形,連熟人都認不出我是誰了。那天正下大雨,不法人員們把我銬在摩托車上,淋了三個小時,後又把我拉到屋裏用電風扇吹。

2001年2月16日,縣政保大隊長孫喜富、楊玉才和宣平堡鄉書記武永安,所長黃少雨帶20餘人非法搜查我家。當時我還在萬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他們想搜大法書籍,未得逞。2001年10月一天晚上,宣平堡鄉派出所所長廖義生把我騙到鄉政府,非法關押了25天,我不配合邪惡,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正念闖出魔窟後,被迫流離失所。

此後,我家經常被騷擾、半夜砸門,我女兒被嚇的提心吊膽。

2001年12月15日,我到天安門打橫幅,被天安門惡警關押到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4天後,又被劫持到北京周邊公安局非法審問。我不配合邪惡。不法人員們強制我照相,我想:不讓他們照成,他們真得沒照成;他們又問我,你多大歲數了,我沒吱聲,我心想:你們不配知道我多大歲數。那天下雪,天氣很冷,他們將我銬在院裏鐵柱子上約兩個多小時,我的手凍的木了甚麼也不知道了。不法人員們把我弄到屋裏說:「拿你的東西走,我們挖個坑,把你埋了。」當時我沒動心,他們將我放了。

此後,我流離失所。臘月24,我回家看孩子,不到5分鐘,被惡人舉報。鄉派出所惡警王繼軍等人,將我綁架到萬全縣看守所,次日,未經任何法律手續,非法將我送高陽勞教所勞教一年。

在非法勞教期間,我被迫住冷冰房、不讓睡覺、長時坐床板,凍的我的腿又痛又麻,腫的不能走路。不法人員不讓我上廁所,憋的我多次拉肚子,強迫24小時幹活,不讓休息,強迫體力勞動。我被強制背土,一次背不動,第二次還要多裝;再背不動,就遭拳打腳踢,受盡非人的折磨。勞教所惡警用電棍電大法弟子成了家常便飯。惡警強制我把襪子脫掉,淋上水電。我們每天晚上被強行洗腦到深夜,白天幹體力勞動。晚上不讓上床、不讓說話、不讓閉眼、不讓回頭。

高陽勞教所慘無人道的迫害大法弟子。在威逼下,有的人邪悟了。我對跟蹤監視我的人說:「你的良心背在了脊樑上。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你比惡警還壞,每天還要跟蹤我,不叫和同修說話。我們都是在這裏受迫害的。」有一次我動了一念錯了,被她帶動了,在她們寫的三書上被強迫按了手印。當時,我的腦袋「嗡」一下,感到非常害怕,我知道按手印錯了,但人心出來了,不敢嚴正聲明作廢。沒幾天,我開始拉肚子,一下拉了五個月,像死人一樣,瘦的皮包骨。就在這樣人心帶動下,消極承受,到了10月10日被放回了家。

回到家裏,我非常傷心,我想修來修去的還有怕心,我不是師父的弟子了,掉下去了。跟我一起回家的同修,有一天被鄉派出所叫去打的昏死過去。突然一天半夜12點,13個不法人員到了我家,將我叫起,不起不行,有問題問我。我說:「你們偷偷摸摸的半夜來我家,你們白天咋不來。」他們說:「你有手續要辦。」一惡警行惡說:「你認識我嗎?」我心想:扒了你的皮我都認識你這個惡警。當時我一點怕心都沒有,說:「我這幾天正在傷心哪,你們迫害的我做錯事,做壞事,你們沒有人心,好人都不叫當,叫當壞人。」他們不吱聲了。不法人員說:「明天早上到派出所去。」說完就走了。我想,他們明天來怎麼辦?心裏說,我決不會跟他們去。如果他們把我弄去,叫我到高音喇叭罵師父,我就喊:「法輪大法好!我要一修到底!他們幹壞事迫害我!」我就這樣聲明。第二天,他們沒有來找我。

後來,外地同修夫婦倆幫助我,讓我精神起來,師父還在管。我想,師父還管我,我一定下決心,好好看書、學法,放下怕心,彌補過錯,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由於不法警察還想抓我們夫婦倆,我們又被迫流離失所一段時間。2002年7月20日晚,我們五個同修在一起切磋。村長閆有福、鄉政府書記何彥龍,帶10多人打、砸、搶、抄家,將門窗砸爛,搶走現金2445元,並拉走我家縫紉機、洗衣機、炬油機、錄音機、兩塊電磁表、海綿床墊、三塊氈子,包括孩子的學習用具、勞動工具都拿走了,連戶口本、身份證也被搶走了。簡直是強盜,把好好一個家洗劫一空。家、院幾乎被砸成了廢墟,一處新房被搶劫的連人都不能住了,損失達5000元左右。

我六年走過的路,其中有做的好的地方,和做的不好的地方。在這其中還有許多悟不到的地方、欠妥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共同精進,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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