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 - 亞肯•埃蒂爾克女士(special rapporteur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ts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
此份報告包含以國家為對像,針對一般及個別性的申訴情況做出總結報告。同時也將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緊急請願事件及回應狀況傳達給該國政府。「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的調查結果也適時加入在本項報告當中。
由於篇幅的限制,特派專員僅提出來自44個國家的政府,338個案例的調查報告。特派專員也在去年內,收到了針對49個案例的回應及20份回饋消息。
今年的特殊性在於,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總部與地方辦事處進行了密切的合作,共同處理了諸多婦女面臨遣返,且在該國內極有可能遭受到暴力對待的案例。特派專員期望能繼續進行這樣的合作模式以強化聯合保護行動的成效。
英文原文可以在一下網站下載:
https://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5/Violence%20against%20Woman_chn.pdf
中文翻譯內容:
聯合國特派專員提交給中國政府的申訴信
戚玉娜,1963年出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食品公司優秀制冷主力工程師,原設備基建科副科長。1999年7月被唐山市警察及當地黨委(特派專員清楚其姓名)要求放棄修煉法輪功。同一天,戚玉娜與其丈夫王錦興前往北京上訪,呼籲停止鎮壓法輪功。他們在長途汽車站被扣押,遣回當地派出所。當他們被放回家時,發現家中被抄,大量的法輪功書籍、資料被洗劫一空。2000年2月19日,王錦興再次被無理關押,戚玉娜與其他學員當日再次前往北京請願。次日清晨,當他們在天安門廣場上晨煉時遭到警員的攻擊並將他們拖打到附近的派出所。幾小時後,戚玉娜被遣送回唐山。在派出所裏,戚玉娜被銬到了院子中的一個鐵柱子上達數小時。隨後,警察開始拷問她。公安局一科的所長猛踹戚玉娜,另一個所長打她的臉,使她的臉都腫了起來。警察把戚玉娜綁起來,將她的雙臂背到後邊,手朝上,用力殺緊呈現相當痛苦的姿勢。據悉,次日清晨(2月21日)數名警察(特派專員清楚其姓名)欲前往其家中搜刮財物,卻發現她已先被抄了家。他們更徹底的搜了一次,連被藏在煤堆裏的法輪功書籍和材料都被搜了去。還將電視、攝像機都拿走。據悉,戚玉娜在2月24日開始絕食。當日下午戚玉娜與另外20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送至看守所,並且繼續絕食抗議。後被強行送往安康醫院時,雙手仍被綁在床上防止她煉功。8月18日,戚玉娜被無罪釋放。她在關押期間被開除黨籍並解雇。2000年9月18日戚女士再度被捕並送往河北(開平)勞教所。10月,她的丈夫因莫須有的罪名被判二年勞教。
2001年1月中旬,在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越演越烈。戚女士每每因煉功而遭受處分,如站在戶外的雪地裏或被捆綁半天。2月21日,她被勞教所的管教(特派專員清楚其姓名)等人帶到辦公室殘酷迫害,電棍的強力電擊導致她抽搐不止並停止了呼吸。她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急救。即使在她復原後,電擊仍對她的神經系統造成重創,她在夢中說胡話,整天吐血,吐了血的手紙白天一塑料袋,晚上一塑料袋。全身哆嗦,走路吃力的挪著走,心臟受到了嚴重的創傷。4月24晚,她因不願觀看詆毀法輪功的錄像再次受到迫害,造成她喘不上氣來,又送往醫院搶救,她的身體極度虛弱,又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而導致精神狀況也持續惡化。最後,她在5月12日被保外就醫送往商業醫院。但610還不放過她,每天三班輪流監控。此時丈夫王錦興還在勞教所裏,兒子寄放在娘家。在種種的壓力下,她的精神徹底崩潰了!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療半年。但「610」(特派專員清楚其姓名)仍不讓家人接她回家。2002年1月15日又把她送至洗腦班迫害近半年。當她被釋放時,戚玉娜頭髮全白了,心律不齊並有呼吸困難。
張玉珍,48歲,原河北省張家口市橡膠廠職工,家住橋西區北新村煤機廠宿舍樓。98年患淋巴癌晚期。據悉,後因修煉法輪功,她身體痊癒,身心重獲健康,並從新走上工作崗位。99年7月20日,張玉珍帶著自己的病歷去北京信訪辦,希望告訴政府修煉法輪功有正面的效果,卻被逮捕到北京當地派出所,隨後由張家口市警員押回並遭到非法拘留和罰款。釋放後,仍多次遭到北新村派出所和辦事處到她家和單位騷擾,多次將她綁架到辦事處、洗腦班。2004 年2月17日晚,張玉珍在家中被大境門派出所警察逮捕,監禁關押在十三里看守所。張玉珍再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隨後警察又將張玉珍轉到沙嶺子片地法制學校繼續迫害。2004年4月中旬家人去看時張玉珍被迫害的神志不清,警察不放人,也不給治療。張玉珍於2004年5月4日被迫害致死。死後大境門派出所才通知家屬。
蘇菊珍,40多歲,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古城人。1999 年7月20日前往北京為法輪功請願,途中遭警察攔截回家。在惡警指使下,猶大(特派專員清楚其姓名)把蘇菊珍的頭按到褲襠裏,用毛巾把嘴堵上不讓出聲,然後用針扎她手指尖,三根電棍電,又把她送瀋陽某地下醫院進行藥物折磨。又有一次,她被脫光了衣服,用電棍電遍全身,電了整整一夜。次日,她的臉上被電的全是大水泡,嘴上也是,眼睛臉部全都腫了,青一塊紫一塊的,慘不忍睹。她還遭到毒打並被逼長時間的蹲著不准起身。有一次,警察把蘇菊珍叫到辦公室,將她的扣在床欄杆上進行電擊,還不讓蘇菊珍吃飯、睡覺、不讓去廁所,兩天一宿才把她放出來。當她出來時是幾個人把她扶出來的,腿已經不能走路了。2002 年春節,蘇菊珍的家人接到教養院通知,被告知拿1500元醫藥費接蘇菊珍回家。後來得知,所謂的醫藥費是給蘇菊珍強制服用的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的費用。家人還發現她的小便處仍有未癒合的傷口、身上有針眼。蘇菊珍一家人因為她所受到的身心創傷而遭受著經濟上及情感上的巨大傷害,然而,警察對他們一家的騷擾未曾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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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人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