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林慎立曾因修煉法輪功在大陸被非法勞教三年,後於2003年在營救組織及加拿大政府幫助下到加拿大,其弟林鳴立曾於2001年4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因絕食抗議迫害,遭到過強迫灌食,致食管破裂。林鳴立在海外法輪功學員及加拿大政府的幫助下,於2003年4月獲釋。
以下是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林慎立敘述其弟遭綁架的詳情:
九日晚上十點多,我弟弟鳴立家裏突然停電,當時其他鄰居家裏卻亮著燈,鳴立若有所思,便讓妻子陪著到外面散步,十一點左右,他們往回走,在小區被四個男的迎面擋住,當時兩個惡徒抓住我弟弟,另兩個抓著他妻子,然後沖到他們家非法抄家,從十一點半開始一直抄到凌晨二點半,之後警察將我弟媳婦帶到普陀區澳門路派出所。
國安對我弟媳婦進行詢問,一直到早上都不放她回家。我弟媳婦忍無可忍的沖到了大廳,並強烈抗議警察(國安)無辜拘押的違法行為。此時,我弟弟正好被帶到大廳,當時弟媳婦對我弟弟說,國安無辜拘押她並不讓她回家。我弟弟對國安說:如果你們不放她回家,我就死在這裏。說著就一頭撞到水泥地上,當時他滿頭滿臉都是鮮血。﹝編注﹞警察被驚呆了,就把他妻子給放了。這時候已經是上午十點多了。
十一日早上,警察給我弟媳婦送來拘留我弟弟的拘留證,號碼是4001-051452.給鳴立加的罪名是製作法輪功宣傳品,拘留證上寫的是刑事拘留。鳴立現在被關在普陀區看守所,頭臉傷勢很重。希望見此消息者幫助營救林鳴立。
[編註﹕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和自殘。常人的一些方法雖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險,容易真的傷及性命。作為大法弟子,應該時刻牢記自己是超常的修煉者,必須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為。]
相關電話:
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吳志明電話: 021--6372-3030,地址:上海市福州路185號 郵編200002
普陀分局電話:021--5280-9966,地址:普雄路39號 郵編200063。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10/19/66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