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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第二女子勞教所的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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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11日】2001年4月12日我被非法關押在甘肅省蘭州安寧區女子勞教所勞教,中隊隊長叫范貽蓉,她們提前就安排好兩個或者三個吸毒犯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不准法輪功學員說話。我們一說話,一幫惡狼似的吸毒犯齊上來就打你罵你(馬樹林、劉萍、李佳……),上廁所由她們領著,打飯都由她們領著,一點自由都不給。

2001年的5月4日,科長田勇在大會上誣蔑大法,我就喊了一聲:「大法好!」幾個吸毒犯就把我連拉帶推,拉到組裏沒有人的地方腳踢拳打了一頓,我的臉和眼睛被打的成了青疤,隊長也氣恨恨的跟上進來,把我吊銬起來(把手銬的牙子鎖完)。大約過了十幾分鐘,我的手腕血管卡住,心裏發難過,臉蠟黃,頭上冒汗,我就喊:「快把我放下來,我不行了。」吸毒犯馬樹林還捂住我的嘴不讓喊,把我放下來後我的胳膊失去了知覺,後來又把我吊銬起整整七天七夜。

強制外出勞動,組長鄭文燕就叫我們背土都要跑上,一刻都不能停,二組的一個法輪功學員當時就說了一句:盡力做著哩。結果二組的組長就說丟了二組的面子,回到組裏,就把她打了一頓。2001年8月,二中隊吸毒犯把蒸饃倒在了垃圾裏,她們就說法輪功學員沒看好,就把二中隊法輪功學員的伙食就給減了,每頓只給半個饃,中午一小勺面,長達一個月左右。

2001年9月9日,我們法輪功學員整體在院內煉功,范貽蓉值班就把我們吊銬起來七天七夜。採訪團記者來採訪時,她們就叫吸毒犯強制把吊銬的法輪功學員領到廁所裏。其實這個勞教所裏表面整潔,軍事化,而內部時常吊銬法輪功學員,打聲、罵聲不停。

2001年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范貽蓉、馬諱等五個隊長逼我轉化,因我拒絕,她們就把生產任務加重(做筷子),吃飯只有五分鐘,還給我拿來一本書叫我每天晚上站在院子裏背(正是四九天),有時站到天亮,有時站到夜裏兩點,或者三點,直到站到了春節跟前。春節到了她們放假了,春節過後,她們又叫我站到院子裏背書,我拒絕,范貽蓉、馬諱又把我吊銬起來七天七夜。

我被惡警們迫害的雙手疼痛難忍,筋疲力盡,站上睡著,坐上睡著,眼睛看不清東西。2002年3月27日至29日,三天時間內,在范貽蓉的指使下,全所打了個亂。范貽蓉就在3月27日晚上將我吊銬起來用軟膠皮棒打,打得我都昏了過去,還不罷手,放下歇了一會,又吊起來打,自己打累了,又叫幾個吸毒犯組長來打。

我被毒打的滿身是傷,屁股成了茄子色,走路都困難。我被超期關押了41天後,才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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