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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圖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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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7日】2002年5月11日中午我在家睡覺,黑龍江省湯原縣610和公安局及勝利鄉派出所突然闖入我家,強行把我綁架,後來把我帶到縣公安局審問,在二樓西側北屋問我甚麼,我甚麼也不知道。開始有兩個警察打我,後來有四個輪番打我。最後甚麼也沒問出來,非法拘留了我,並於5月16日把我從湯原縣拘留所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以「擾亂社會秩序」強行判我勞教2年。

在勞教所期間,我被迫坐小板凳,被強行洗腦,聽誹謗法輪大法廣播,看誹謗法輪大法的電視。2002年10月6日我們6個法輪功學員一起商量從勞教所走脫,沒有成功,遭到更嚴重的迫害。惡警郭剛把我弄進辦公室打耳光,當場打掉2顆牙齒;接著把我關押到小號,戴手銬,銬在地環上。管理科惡警劉忠財去小號問我:叫甚麼名,是誰主張跑的,伸手便打我。先是打我耳光,後來也不感覺疼了,也聽不到聲音了。犯人姜貴龍用手拽我的耳朵。

高精度圖片高精度圖片
演示照片為根據當事人描述而重組的當時迫害的情景

惡警劉忠財打累了,就又用煙頭燙我的手背,逼迫我說,我沒有告訴他,後來劉拿小木凳砸我的四肢,我還是沒有配合他,最後他拿小木凳砸我的氣管和下巴,臨走時他反而無賴的誣蔑我打他了。我說:「我被你銬在這,怎麼打你。」惡警劉忠財又誣蔑我咬他了,我說:「我沒有牙怎麼咬的你呀。」後來他們把我帶到辦公室,在那裏早就布置好了一幫警察,他們逼迫我坐在束縛椅上,用電棍電我。那時我頭髮有一寸多長,把我的頭髮都電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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