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悉,12月2日下午6點左右,吳祖坤與其他不法之徒,將大法弟子胡錦芳和家人騙至公安局政保股(撒謊說是退還保證金),立即翻臉,露出一付流氓嘴臉,叫他妻子和家人回去,將胡錦芳綁架後立即送往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同時,另一位學員甘橋英被其前夫夥同公安不法之徒劫持(也是騙她說出門有事商量),綁架後立即送往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以上行為違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構成了「綁架罪」,是見不得人的流氓行徑。
新晃縣610為障人眼目,戴上「防範和處理××問題領導小組」的面具,利用新晃縣電視台天天播出所謂的「通告」:「看到法輪功發傳單要舉報,凡舉報者可『獎』50-200元。」用蠅頭小利誘惑不明真象的人幹壞事。
正告新晃縣610、不法之徒吳祖坤,你們對大法弟子所幹的一切都是違憲犯法的,如同給黑社會的流氓頭子賣命,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國外成立,旨在收集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組織機構、團體和個人的犯罪事實,不管時日,無任天涯海角,也要把所有罪犯繩之以法,行天理,再現人間公道。幹壞事的同時就在毀滅你們自己,這是天理決定的,歷史的教訓太多,望你們三思。
新晃縣參與迫害者及家屬電話:(新晃縣電話區號:0745)
吳祖坤: 原縣公安局政保股長(現居住在縣公安局宿舍):電話 6221650(宅)。其兄長:吳祖澤電話 6222735(宅)
李新明: 縣610辦主任: 手機 13973073566 電話 6221340(辦)6223831(宅)
其妻:周曉英方家人屯小學員工
鄧曉恆:縣公安局副局長: 手機 13874576997 電話 6221340(辦)6222771(宅)
其妻:尹曉青
楊青林: 縣政法委書記: 手機 13874501188 電話 6229368(宅)
其妻:方英,工作單位縣財政局:
其女:楊芳,在縣公安局工作。
姚本新: 縣公安局政保股長:手機 13974544061
彭龍雲:縣城鎮派出所所長:手機 13807458907 電話 6222771(宅)
姚本發:原縣政法委書記:現調縣人大:手機 13974565340 電話 6221478(宅)
楊建軍:原縣公安局副局長,現調懷化(單位不詳):手機 13807458556 電話 6227428(宅)
曾竹青: 原縣610辦副主任: 電話 6227890(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