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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日報報導嚴重失實 當事人劉美玲澄清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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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9日】關於1999年8月11日煙台日報的一篇報導,題目為「法輪功無情黨組織有情」,其中有許多失真的地方。

一、記者未曾採訪我,居然偽造了我的所謂感激之詞。

二、報導說,女孩病後,我聽說煉法輪功能治病才煉的法輪功,這個說法是完全錯誤的。我是1997年冬天學的大法,女孩是1998年春天得病住了兩次院,花了將近兩萬多元,醫治無效於1998年冬天病故。

三、對男孩有病住院期間,我村村委組織村民捐款之事,因為男孩入院時,正是1999年7.20迫害開始之際,恰巧610工作組人員進村查抄大法書籍之時,巧遇村民捐款的場面。村民捐款是真,數額3600多元,是村幹部親自送到我家裏,是丈夫親手接的村民的捐款。當時我陪兒子正在市中心醫院就醫。可報導卻說是送到我手上,並偽造所謂的「感激之詞」。完全違背了新聞的真實性。

村民捐款獻愛心是一件好事,我對他們深表感激。但是煙台日報卻利用這件事情來詆毀法輪功,真是可恥!

寫此報告的記者與我根本未見過面,卻偽造了謊言來欺騙世人。豈不知本人始終如一的堅修大法,即連我唯一的兒子仍然堅持在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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