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這「610」負責人就到我家來,因為是工友介紹來的,他又不代表組織,所以我們談話很隨便。當談到自焚時,他無意中說出:「通知我們前兩天自焚,後來又往後拖了兩天才自焚。」
當時聽到這話,我沒有反應出來是甚麼意思。現在回想起來,自焚原來是「610」辦公室早就布置好的,栽贓陷害法輪功,所以說天安門現場備有大量滅火器一點也不奇怪。假如說自焚事件是真實的突發事件,參與者事先不會主動去向「610辦公室」的人報備:甚麼時間自焚,等等等等。
因為我看到的一些有關「自焚」的材料沒提到這個事,這件事是我自己親自聽到的,所以就補充這一點,幫世人從謊言中猛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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