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蘭州監獄迫害大法學員的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月28日】蘭州監獄為完成上級下達的所謂「轉化」指標,把指標具體劃分到各大隊、各監區,以虛假的「教育、挽救」為藉口,實際以暴力為手段,從精神至肉體對大法弟子進行邪惡的強制「轉化」,逼迫他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

十一監區的大法弟子吳秉奇,50歲左右,遭受警察殘酷的電刑後,迫使老人寫下材料,後因老人不願放棄修煉,又遭到以值勤員、新聞報導員等幾名犯人的輪番折磨,手段令人髮指,就此事全監區犯人反應強烈,紛紛譴責這種以邪惡幹部為首,並帶領犯人迫害老人的非法行徑,如今老人身體已虛弱,但迫害卻依然進行著。

對不妥協的學員,各大隊的暴徒都採取過暴力手段。在所謂的「轉化」人員中,有80%以上被所謂「轉化」是被暴力迫害的。監獄的邪惡之徒對絕食的學員,則採取關禁閉,灌食,毆打等手段進行迫害,並停止家屬接見,有的大隊連做心理測試都是在強迫下進行的。

蘭州監獄入監中隊,強迫抵制被奴役的大法弟子參加勞動,並派專人監督,大法學員不能正常活動,不能上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