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8日早晨6點鐘,我正在家裏發正念,當地派出所周大澤等幾名惡警突然闖進我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的家,搶去了我的大法書籍、資料、錄音機;他們四、五個人強行把我往警車上拖。過程中我不配合,他們瘋了一樣,完全喪失了人性,掙脫中不顧我身上只剩短褲,當著眾人的面,把我塞進警車。當我的親人質問所長為甚麼這樣做,他們霸道的說:「你可以去告我們。」
我被押送到市拘留所。非法搜身後,把我和同被抓捕的大法弟子與刑事犯人關在一起。我和同修充份利用這個機會給犯人講真象、背《洪吟》、唱大法歌曲。我們的這一舉動震懾了邪惡之徒,使很多犯人明白了真象,有的當時就要求學法煉功;有的留下了我們的電話號碼,表示出去後要好好做人,跟我們學法煉功。在拘留所關押的第14天上午,610兩名惡警突然提審我,我抓住機會給她們講真象。她們逼著我簽字,說放我回家,可她們又把我關進看守所。
剛進看守所,惡警就逼迫背「監規」,我堅決不背,她們逼我寫「悔過書」,我就把學大法身心受益的感受寫出來。其間,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切磋,用絕食的方式,告訴邪惡之徒綁架我們是錯誤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罪責難逃的。當我們絕食的第四天,惡警邢建平拿著釋放證要我簽名,又說放我回家,騙我簽字後,強行把我抬上車,把我送到邪惡的轉化班。
在轉化班裏四個猶大李春芳、閆麗榮、李翠華、李翠香,不讓我睡覺;逼我聽她們的邪悟;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我默念正法口訣,她們一看我閉著雙眼,就用拳捅我,用腳踢我,五天五夜強迫我站著,不讓我睡覺。她們看我不妥協,就把我雙手反銬在椅子背上,雙腿綁在椅子腿上,然後,她們兩個人把著我的胳膊往上擎,又用細繩子把我的手從背後反綁著,用力往上吊綁在肩膀上,惡警邢建平叫囂著:「不轉化還送去勞教。」這時我渾身痛的難以承受,心裏有妥協的念頭,轉念一想:這麼多年來,在修煉的路上,師父為我們承受的太多太多,而我只承受了這麼一點卻還痛苦的不行,真是太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我一遍又一遍背誦「身在牢籠別傷哀,正念正行有法在,靜思幾多執著事,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來鼓勵自己度過難關。
幾天來,她們轉換著各種迫害方式百般折磨,我堅定信念不屈服,她們又想出更狠毒招數,扒著我的眼皮向上用膠帶粘住,往眼珠裏刺水;往嘴裏灌辣椒油;想用電棍摧殘,又怕被折磨的太虛弱的我被電死;她們幾個惡人又掐著我的胳膊根處說是抓附體……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計計都是邪的。一天晚上,她們把師父的大法書擺在我面前,逼我看她們用筆劃的部份,目地是使我聽從她們的邪悟和編造的謊言。我高興的接過老師的大法,直看到凌晨一點,我更加堅定了修煉的信心。我時刻默背《洪吟》、發正念,在師父的呵護下,同修的正念幫助下,家人的配合下,我闖了出來。回來後,家人告訴我在被迫害期間,她們還勒索5千元錢,無任何收據。
40天的非人折磨,我肩膀上至今留有繩子捆綁的痕跡,手脖上還有手銬勒出的疤痕。
我寫出迫害的真象,就是要揭露邪惡,控告江××及其罪行,提醒世人切莫相信欺世的謊言,記住「法輪大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