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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的女兒遭廣東公安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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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3日】廣東省中山市楊錦妍因修煉法輪功,2004年12月7日第三次被中國公安抓走,不准家屬看望,至今已有2個多月。

楊錦妍,52歲,廣東省中山市人,家庭地址:中山市,石歧市,民權路33號,郵編:528400,電話:760-8842479

楊錦妍過去有嚴重的鼻竇炎、初期鼻咽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了健康。鎮壓法輪功以後,由於她不放棄修煉,2002年2月9日被中山市歧江區派出所的公安抓走,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1個多月。

2003年11月14日,楊錦妍又被公安抓到廣東省三水洗腦班關押3個月,她被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

2004年12月7日,中山市歧江區派出所10多個公安到她家,抄家,沒有抄走任何可做『證據『的物件。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文件,以「宣傳法輪功」的罪名帶走她,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

楊錦妍的丈夫古鏡仁,55歲,大巴司機,因楊錦妍修煉法輪功,也被迫停職,在家看守太太不准其宣傳法輪功,不准上訪。

楊錦妍的父母都是加拿大公民,80歲高齡,國外的兒女都生活穩定,楊錦妍是他們留在大陸唯一的女兒。家人曾打電話到歧江區派出所,陳所長揚言楊錦妍散發傳單,要判2年徒刑。

案件責任人:歧江區派出所陳所長,電話:760-332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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