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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雲縣禽獸惡警強姦17歲法輪功女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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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2日】袁合,男,曾任北京市密雲縣西田各鎮派出所所長。19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殘酷打壓迫害大法後,袁合緊跟其後,採取各種手段、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2000年法輪功學員進京和平上訪,到天安門廣場去證實法,被袁合等惡警抓回後,用各種邪惡的手段進行迫害。強迫學員在烈日下曝曬,強迫勞動,不許回家吃飯,不許睡覺等。

2000年6月─8月間,利用西田各鎮暑地中學放暑假的機會,在惡警袁合的帶領下,配合邪惡的610,把西田各莊鎮地區的三、四十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中學辦洗腦班,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法輪功學員們不寫,袁合等惡警就利用地痞流氓用木板打學員。被打碎的木板有一大堆。教室的牆上濺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

惡警們還用暴力的手段強姦女學員。更為邪惡的是在光天化日下惡警們強姦一名只有17歲的法輪功女學員。事後還不准見到此情景的人說出去。由於女孩子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得了一場大「病」,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

由於袁合等惡警緊跟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有「功」,得到上級的賞識,提拔。後調任密雲縣城關鎮派出所所長,更加賣力的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活動。現在,因震驚中外的密雲縣正月十五彩虹橋重大傷亡事故案件,有2名惡警──孫勇、陳百年因犯瀆職罪被法辦,被判刑3年。遭到了應有的報應。但它們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滔天罪行是無法償還,而且是償還不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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