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島「法制教育基地」實為罪惡洗腦魔窟(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月11日】近日,青島有關方面報導將要把常州路的「歐人監獄」改造成「法制教育基地」。而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到底為何物?想必很多的島城人都不知所云。


常州路「歐人監獄」現狀


常州路「歐人監獄」地下空間示意圖

常州路「歐人監獄」改造後的效果模型

* 青島「法制教育基地」內幕

青島現在的「法制教育中心」或稱「法制教育基地」位於青島市市北區明霞路34號,門口掛著個「青島市按摩技術鑑定中心」的招牌掩人耳目,實質是個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是五年多來青島市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黑窩。青島市各級政法委、公安、610組織經常在這裏密謀開會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它們自己習慣稱為「基地」。

口口聲聲講「法制教育」,實際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設立的集中營。被綁架進明霞路這個洗腦班的青島法輪功學員如今最少也有三四百人了,可是不知道法律哪一條賦予各區、市610可以任意抓捕法輪功學員,並進行精神折磨和洗腦,剝奪他人信仰,而且無限期劫持,使大法弟子的親人家屬忍受妻離子散的痛苦?

據知情者說,此洗腦班裏面每層樓都安有大鐵門,窗戶都裝上鐵柵欄。裏面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是由青島市及各區、市的610組織綁架來的,其餘部份是勞教期滿並已所謂的「轉化」了的學員,再送到洗腦班來「回爐」。被洗腦者都得集體行動,並清點人數,並且時時被保安、陪教等嚴密監控。

被綁架至此的法輪功學員整天被強迫灌輸誣蔑法輪功及詆毀法輪功創始人的謊言,都是惡意歪曲事實和胡編亂造的。學員被劫持在裏面從1個月到1年多時間不等,有很多被非法關押半年以上的時間。堅持信仰,抵制洗腦或被認為所謂的「轉化」不徹底的學員被延長關押時間加重迫害,有的被送入勞教所或監獄繼續迫害。洗腦班的頭目之一的耿世驤曾多次在洗腦班上公開叫囂:「在青島610轉化不了,要繼續往上面送濟南或者淄博王村省610洗腦班。再不行,還有勞教所等著。不轉化就不放人,勞教所完了還有監獄,『反彈』了再接著往裏送。全國各地610都這麼辦。絕食,我們就灌到底,××黨有的是辦法。」

法輪功學員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當權者不給人自由發表言論、說公道;公然迫害民眾,違憲違法踐踏人權,不知他們想把好人轉化到哪兒去?

據了解,青島610組織的這個基地各種開銷一年最少30萬左右,五年多來耗資早已超過百萬。

王紅軍是原青島市公安局二處處長,也是這個洗腦班的主要負責人。耿世驤擔任洗腦班的書記,耿某原來是青島市市北區政法委副書記。此外,胡軍擔任保衛科長;還有一名專為絕食學員灌食的女醫生。

還有洗腦班特地從公安、司法等部門抽調約十多名人員,充當洗腦班的骨幹分子,主要負責給學員「上課」(集體洗腦)、「談話」(分別突破心理防線)等。下面還配置保安人員約五六人,都是管理人員親自推薦自己的家屬、親友等人來擔任,全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據了解,這些保安常仗勢欺人,常無故大聲呵斥法輪功學員。他們晝夜輪流值班,監控學員,一夜查房數次。

* 「歐人監獄」要改造成「法制教育基地」

青島市長夏耕於2003年夏天對「歐人監獄」改造進行批示:要努力建成「一流的法制教育基地」。現在據有關報導說是為了進行未成年人教育和吸引外來遊客,而且鼓吹成市法制建設史上的一個最形像、最直觀的「綜合示範平台」。改造工程由青島市房產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實施。

「歐人監獄」位於常州路監獄常州路25號,其始建於1900年,建築面積8297.5平方米,各種建築20餘棟,是一片以古堡式建築為主體的建築群。該監獄分為東西兩部份監室,為德國和日本佔領時期所建。此監獄自建成之日起,一直使用到1996年。

* 迫害兇手必將難逃法網

「法制教育」這個美麗畫皮包裝下的是見不得人的罪惡。幾年來,江氏集團正是打著這個幌子掩人耳目,矇騙世人,為鎮壓異己,迫害民眾開脫罪行。「法制教育」的口號喊的再大,環境偽裝的再優美,都無法掩蓋違法犯罪的事實。類似青島名為「法制教育基地」的集中營遍布全國大部份的省、市、自治區,都是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場所。

江氏利用金錢名利誘惑各地昏官獄吏、不法打手們為其賣命,為追求所謂的「轉化率」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他們的「轉化」標準除了個人信仰的放棄,還要「公開」張口罵人、大放厥詞,公然謾罵和攻擊曾經受過益的功法和師父,以及出賣自己的同修等。

以中共政權為依托的江氏流氓政治集團,現在還在踐踏法律,把法律當作迫害的凶器,但是,它們卻不得不面對國際法和其它國家法律的制裁。

遍及世界十多個國家的「訴江」案,以「群體滅絕」、「酷刑」、「反人類」等罪名起訴江澤民等迫害元凶,使得國際社會越來越清醒的看到,在謊言之下的中國正發生著一場針對善良百姓的大規模滅絕運動。那些助紂為虐、追隨江氏集團實施迫害的幫兇打手們,也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嚴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