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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唐縣不法之徒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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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9日】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大法弟子吳保廷,因修煉法輪大法於2001年9月5日被非法關押在高唐縣看守所,關了3個月零7天後轉入批捕,批捕後送王村勞教1年。

王村勞教所對超過60歲的老人不接收,又因68歲的吳保廷血壓高110(低壓)──180(高壓),不敢接收他。老人被轉回到高唐縣看守所,在那裏她被關押2天,2天後轉到高唐縣拘留所關押。

2002年9月4日,老人被轉送聊城老監獄法輪功洗腦基地。在那裏他遭受非人待遇,惡警對69歲的老人隨意的用電棍電擊,用橡皮棍抽打。

2003年臘月22號,吳保廷走出聊城監獄,這期間給老人造成總共經濟損失2萬多元,老人親眼目睹了冠縣的大法弟子都是以絕食方法走出監獄的門。

2004年7月20日,惡警又來吳保廷家把大法書全部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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