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濰坊市濰城區於河鎮政法委書王新民的惡行和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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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5日】王新民,男,50歲左右,家住濰坊市奎文區幸福街,原濰坊市濰城區於河鎮政法委書記,現在是濰城區北關街辦人大工作,家電8258809,辦電8316453,手機13953699533。

自1999年7.20以後,它追隨江氏邪惡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在精神上,它長期關押法輪功學員,灌輸邪惡的一套邪理,歪曲、誹謗、誣蔑法輪功,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不煉功的保證等,摧殘法輪功學員的精神意志;在經濟上,它強迫法輪功學員定期交納所謂保證金,勒索法輪功學員的血汗錢,它卻用來揮霍,填補自己的欠款;在肉體上,它親自參與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強迫、教唆其它惡人參與行兇,多數法輪功學員被打傷多次。

61歲的北關河灣村法輪功學員玄成喜就是被它們一夥劊子手給活活打死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時至2002年,它患上腦血栓,三天兩頭到人民醫院醫治,隨後,又查出半身不遂,形同植物人,病情越來越嚴重,正是壞事做盡,必食惡果。

在此,奉勸所有對大法犯過罪的人趕快悔悟,否則,天理昭昭,善惡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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