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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北秦皇島市青龍縣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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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3日】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可是由於江××的妒嫉,1999年7.20開始了邪惡的鎮壓。我本著對社會負責的態度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大法是好的,我們師父是冤枉的,可是只是因為一句真話就遭到非人的迫害。

有一次,我到青龍縣信訪辦上訪,被惡警抓入看守所。看守所惡警不讓我們學法煉功,逼迫三十多名大法弟子在太陽底下蹲馬步。我沒蹲,所長王金就暴跳如雷,問我蹲不蹲,我說:我們煉功做好人沒錯,我不蹲。王金說:不蹲,我打死你。

然後王金就左右開弓搧我嘴巴子,在我臉上打有十多嘴巴。打完之後,他又將我們三十名大法弟子每人套上30多斤重的鐵鐐,把兩腿和手扣在一起,圍著看守所的花池往前蹦。我是最前一名,蹦不動了,王金就用皮條打,把我全身打的紫一塊青一塊,直至把我打昏過去。

王金還說我裝死,他還打,又打一陣子,看我真不動了。王金說:拿一桶涼水來。往我頭上澆,把我澆醒了,然後又找兩個人把我抬到屋裏,一銬好幾天,手銬腳鐐一直帶了二十多天。

還有一次,我們監號全體大法弟子一起背經文,王金對我吼叫說:「又是你起得頭。」就把我拉出去給我上刑,當時全監號的大法弟子都說不是我帶的頭,要把我拽回來,可是,前邊幾位大不弟子又讓王金手下的幾個打手用腳踹了回來。結果惡徒把我雙手吊在兩米高的鐵絲桿上,從那天午後三四點一直吊到第二天早上8、9點鐘,在半夜12點鐘,我向王金請假上廁所,請了3次假他都不讓我去,而且還邪惡的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不尿尿,把尿煉沒了。

王金還強迫大法弟子帶著30斤重的手腳鐐,鼻子插著管,在外面淋雨,不下了才讓進屋。因為帶著手腳鐐不能自理,只好讓別的大法弟子給衣服換上。剛換好衣服,不一會兒,外面又下雨了,王金和張喜又派人,給這幾個大法弟子拉出去讓雨淋,連續好幾次。澆的昏倒了,就讓大法弟子抬回去,才罷休。

在2002年9月,有一天晚上,天下著大雨。木頭凳鎮惡人張華和他手下十幾個打手後半夜兩三點鐘,瘋狂闖入好幾家大法弟子家中騷擾,非法抓人、綁架,大門沒開,就跳牆而入,四面包圍。當時他們把我家團團圍住。那天晚上我愛人沒在家,只有我兒女三人,外邊的動靜和說話聲,把我從睡夢中驚醒,我說:「你們是誰?」他們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把門開開。」我把燈拉著,磨蹭了一會,外邊的人威脅我說:「你開門不開門?」我說「你們是幹啥的?」他們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說:「三更半夜,你們幹啥來了?」他們說:「我跟你了解了解情況。」我說:「啥情況」他說:「關於煉功的事。」

我把門開開,二話沒說,就闖入有十幾個人。我兩個孩子嚇得在炕上躺著,沒敢言語。公安局說:「你跟我們走一趟吧。」我說「我不走。」公安局上去幾人,二話沒說就把我雙手銬上,拉著我就走,把我的衣服也撕破了,身上和腳都是泥,我喊「公安局抓好人了」,喊著喊著我就暈過去了,可張華一些人沒有罷手。

這十幾個人連拉帶拖的把我拽到離我家有一里多地的一個車子上,使勁往車上一扔,就這樣用車把我強行送到木頭凳派出所,強迫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就又把我送青龍縣看守所,我家屬知道看守所十分殘暴,怕我遭罪,縣公安局長威脅我的家人說:「不交錢」「現在她已是三次進看守所,如不交錢,這次一定送到勞教所去。」

我家的親人就更害怕了,又找人,又借錢,把我贖了回來。三次共罰五千多元了。

以上是我親身經歷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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