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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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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9日】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出於個人嫉妒對法輪功進行血腥的鎮壓,江氏集團利用整個國家宣傳工具:廣播、電視、報紙等製造和散布欺世害人的邪惡謊言,詆毀法輪功。身為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為了撈取政治資本,緊隨江氏集團大肆迫害法輪功。

1、踐踏法律、瘋狂迫害

江氏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宋俊林曾多次下令在全縣範圍內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非法判刑、勞教、送洗腦班、長期關押、酷刑折磨、抄家綁架、開除公職,致使法輪功學員鄒桂榮、唐鐵榮被迫害致死;孫長麗致殘、蔣職檜被折磨精神失常;王忠勝、商勇、石大偉等人被開除公職。非法判刑十三人、非法勞教三百多人次、非法拘留四百多人次、多人被迫流離失所。

2、勒索錢財、中飽私囊

宋俊林不但下令對全縣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勞教、送洗腦班,長期關押,還向法輪功家屬敲詐勒索錢財,索取賄賂。據不完全統計全縣法輪功學員被不法人員勒索錢財近二百萬之多。一次鄒桂榮和一個法輪功學員到政法委索要其家屬被勒索的錢財,宋俊林聽後驚恐不安,慌忙對和鄒桂榮同去同修說:「你的四千元錢,讓你丈夫負責要,你不用管。」

同修說:「你是衝我煉法輪功勒索的,而且我們的錢是通過勞動換來的,我就是要追回。」宋俊林無言以對,準備溜走,忙對鄒桂榮說:「你的錢,你去找新賓鎮派出所去要吧。」

她倆隨即去了派出所,找到所長孟凡玉說明來意,孟顯得特別生氣,大聲說:「老宋這是推委,要錢是他下的令,先後下了兩個批條,我們才去找你姐要的錢。」

同修問:「錢在那裏?」並說「我們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是無辜被迫害的,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請你們以後不要這樣幹了」。

所長找出一張條子給她們看,說:「老宋告訴錢都交縣財政局了。」分明是在說謊,其實錢在哪裏,宋俊林心裏最清楚。這只是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勒索的其中一例而已!

3、 迫害家庭、製造分離

法輪功學員遵循「真、善、忍」的原則去做人,遇事向內找,去看自己的不足,家庭充滿著幸福與美滿。然而,以宋俊林為首的不法之徒,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非法判刑、勞教、拘留、導致多少家庭受到嚴重的傷害,妻離子散,親人離別。

身為黨校高級教師的王忠勝,被非法開除工職,後又被非法勞教,現只能靠每天走街串巷磨菜刀、剪子來維持和老伴生計;商勇、郎蓉華夫婦被非法開除工職,商勇被非法判刑八年,郎蓉華流離失所、下落不明。

正當鄒桂榮在馬三家遭受迫害時,她的丈夫被恐嚇,在各方面的強大壓力下,丈夫與她離了婚。他們只是「真、善、忍」信仰者中的普普通通一員,只因信仰「真、善、忍」做一個有益於國家、有益於社會的好人,就要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

善良的民眾!人間正義正遭受著踐踏;人們的良知正遭受著扭曲和泯滅,一樁樁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發生在您的身邊,觸目驚心!真誠的希望您能伸出正義之手早日結束這場對「真、善、忍」信仰者慘絕人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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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新賓地區部份惡人錄:

宋俊林:男,新賓縣政法委書記。主管621辦公室。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禍首。一年來他作惡多端,壞事幹盡,把30多名大法弟子送進了教養院,100多名大法弟子關進了拘留所,並強迫大法弟子交納保證金和罰金。僅保證金一項金額就高達40餘萬元。有許多大法弟子的田地,房屋也被作了抵押,有的被逼得傾家蕩產,至今流落他鄉。

宋俊林辦公室電話 0413-5080010 住宅電話 0413-5086001
手機號碼 13941345007 ,郵編:113200

李國生:男,新賓縣公安局副局長。於宋俊林狼狽為奸,使眾多無辜的大法弟子遭到迫害。

於佔江:男,新賓縣公安局政保科長。長期監視,跟蹤,抓捕,打罵,迫害大法弟子。

王中發:男,新賓鎮公安派出所所長。長期監視,抓捕,打罵,迫害大法弟子。他道德品質低下,心術不正。

馬政:男,新賓縣看守所管教。整天酒氣熏天,醜態百出,經常污言穢語,敗壞公安形像。對大法弟子十分兇惡,曾經一晚上就將6名大法弟子銬在鐵欄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特此記錄在案,以備日後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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