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湯原縣大法弟子李文濤被迫害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9月26日】黑龍江省湯原縣大法弟子李文濤,在99年底,因去北京上訪,回家後,在99年10月5日縣公安局以了解事情為由,將他騙到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並罰款勒索保證金5000元,至今沒有歸還。

2003年1月26日下午4點左右,政保科周鐵剛領著一夥公安到李文濤家不容分說就抄家,抄走一本《轉法輪》和音樂帶及煉功帶,不法警察們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搜查證」,就動手抄家。就在此時李文濤的愛人和我兒子都回來了。看警察抄家,他兒子和他們理論說:「不就是個信仰問題嗎?我也煉法輪功。」

後來警察又去李文濤家東院找來一老太太作證,要將李文濤劫持到公安局。李文濤愛人和他們據理阻止,公安人員就開始往車上抓人。在這個過程中,李文濤愛人將門堵住,他們幾個人拽她,因她經受不住驚嚇,昏過去了。不法警察們將李文濤家三口人都帶到公安局。

到公安局後李文濤愛人仍處於昏迷狀態下不了車,警察說背上樓,李文濤兒子只好背著她進了公安局。晚上7點左右,不法警察要送李文濤進看守所,她愛人從昏迷中醒來得知後,阻攔他們把李文濤送進看守所。不法人員們和李文濤愛人爭奪;李文濤兒子跟他們講理,一個姓宋的警察就急眼了,氣急敗壞的恐嚇他,直到強行把李文濤送入看守所。

李文濤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非法勞教期間,佳木斯勞教所的管教強制他挑紅小豆,在這期間李文濤的身體出現病態反應,經佳木斯中醫院診斷為骨質增生和腰間盤突出。有診斷書和拍片在手,勞教所劉宏光和郭剛仍不允許他休息,強制他帶病勞動,致使李文濤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李文濤2004年8月18日才被釋放回來。到家後,看到他愛人當時被驚嚇所致的病,至今沒錢看醫,始終在病痛中煎熬著。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