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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開始對中國進行人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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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6日】《法輪功人權》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負責「任意拘捕」工作組(The United Nations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一行已於2004年9月19日抵達中國,對中國進行為期12天的實地調查,將針對中國在非法拘捕,任意關押,以及任意延長關押時間等方面的人權侵犯問題進行實地考察。

* 甚麼是「任意拘捕」?

任意拘捕是相對於合法拘捕而言。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中所規定的基本人權的拘捕都是不合法的,在分類上屬於第二類任意關押拘捕。所有針對法輪功的拘捕都屬於第二類任意關押拘捕,都是非法的。

合法關押必須是經過合法程序的。沒經過法律程序的關押判刑都屬於任意關押,在分類上屬於第三類任意關押拘捕。所有秘密審判,所有勞教判決都屬於第三類任意關押拘捕,都是非法的。

合法關押是有期限的。超期關押即使對於刑事犯都算任意關押拘捕,在分類上屬於第一類任意關押拘捕。

* 聯合國考察期間將會發生甚麼?

工作組主席Leïla Zerrougui(女),副主席Tamas Ban 與工作組其它官員將主要對北京,四川與西藏進行調查。工作組將會見中國外交部,司法部,公安部官員,還會約見中國人民最高法院法官,中國人民最高檢察院代表,中國律師協會,以及全國與地區性的民間團體和非政府組織。

在聯合國工作組調查期間,聯合國官員將視察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醫院與警察局;將會要求與關押的犯人單獨會面並搜集相關證據,並會與受害人家屬見面。可是歷次考察都受到干擾,往往看到的都不是真實的情況。當地官員把受害者藏起來,並組織犯人讀書娛樂,製造假象。

* 代表團成員使用語言

代表團會自帶中文翻譯。另外,Leïla Zerrougui講英語和法語,Tamas Ban講英語。另有其他成員會講西班牙語。

* 考察之後

工作組將會把考察情況整理上報給明年三月的聯合國委員會第六十一次大會。 這將是一份對中國人權近況──『任意拘捕』的總結,是聯合國官方文件,也是各國政府與人權組織的對中國的參考文件。

聯合國規定政府不應對調查期間被約談的受害人與證人進行迫害與報復。由於中國國內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繼續,還不能保證被約談的受害人在聯合國官員離去後會受到法律保護,所以請有條件接觸的學員注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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