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9月22日】這篇文章的大部份觀點我都同意,但有一個問題很值得商榷;也就是對「精進」的認識。我認為一位精進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是能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情的修煉者。作者在文章中所舉的例子中的同修(唐堅等),能在邪惡迫害大法的時候站出來證實法,能在邪惡酷刑折磨的時候不寫,這只是符合一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最基本的要求。但跟精進的大法弟子比完全是兩回事。我所認識的精進的大法弟子很多都是從720一開始就多次去北京證實法,在被惡警非法綁架、審問的時候能給這些警察講大法真象,講自己煉功的受益情況等,能很快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從羈押場所闖出來,有的同修經歷了近十個看守所和監獄,一直正念正行,沒有哪個警察或犯人敢動他一下的,出來後又迅速跟上正法進程,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情。
師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中說:「不是在它們造成的魔難中去修煉,是在不承認它們中走好自己的路,連消除它們本身的魔難表現也不承認。」我悟到,在舊勢力安排的監獄中去「修煉」,做得再好,也只不過是達到了舊勢力的標準,那跟師父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差遠去了,更談不上是精進。因為在監獄裏不可能做好三件事情。
真正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得好的、正念正行的、精進的大法弟子是邪惡迫害不到的。所以「精進反遭迫害」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以上個人體會,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