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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學員劉淑珍自述幾年來的一些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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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4日】我是1994年10月份得法的。在此之前我是單位有名的老病號,按大夫確診認為我心臟、肝、膽、腎、胃、腦神經,沒有一處是健康的,外加皮膚病每年都犯一次,重時休克過去。在這多種疾病的折磨下,每年的藥費幾千元,最後吃西藥不行,就吃中藥,每年吃一次(40-50付)才能勉強堅持上班。在此期間,配合多種的體育鍛煉,其中包括多種氣功,可是還離不開吃藥。體重90多斤,臉成黃灰色,全身無力。那時我多渴望找一條解脫的路啊!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94年有一天,朋友叫我去看一個李洪志老師的講法錄像,可惜只看一次,再沒去,但是總放不下,後來找到了煉功點。從此開始每天堅持學法煉功。三天後奇蹟出現了,就覺著身體有一種無法形容的輕鬆,精神愉快,而且身體越來越強壯,整個人變成了另一個人似的。全家人看到我的變化,都為我高興,非常支持我學法煉功,有時也跟我看看書,或看師父的講法錄像。特別是我愛人,幫我做家務,支持我每天兩次學法,當他看過師父的講法錄像後,非常欽佩師父的知識淵博,天文、地理全知道。

可是自1999年7.20後不務正業的江××大肆造謠、栽贓、陷害法輪功,在江氏極權的謊言矇蔽及高壓恐怖威脅下,我家人出於害怕迫害,開始反對我學法,更不允許我出去說明法輪功真象和去北京上訪,每天看著我。當初雖然我對這突然出現的莫名其妙的造謠和誣陷也感到茫然和不解,但是我堅信媒體的宣傳決不是法輪功所為,我就給家人們解釋,告訴他們法輪功決不殺生,不參政,我的師父更不會斂財。面對政府和家庭的雙重壓力,我決不放棄信仰,因為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的這顆心是任何力量也摧不垮的。

經過短時間的調整心態,仍堅持出去證實大法。為了為大法鳴冤,我決定去北京上訪,第一次是1999年7月份,在半路被公安非法截回,2002年7月份第二次去北京上訪,還沒到信訪局,在大街上就被大搜捕的警察非法抓去,當天就送回,被公安局非法關押。

在非法關押期間,不法人員多次提審,筆錄多是由民警按他們所需的內容寫,然後給我簽字。同時我們還經常被迫出去勞動,摘菜、拔草,還要給管教們洗衣服、被、床單等等。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家裏人為了讓早日出去,就去交了勒索罰款,街道3000元,公安局2000元,沒有任何正規收據。放出後迫害並沒停止,不法人員沒完沒了的取材料,逼迫寫保證,取手印,不分白天還是半夜三更,逼迫去派出所取材料,特別到了節、假日或它們認為的危險日,如4.25、7.20等都要打電話或親自來人查問是否在家,搞得一家人不得安生,人心惶惶。同事們不敢接觸我,流言蜚語,親友不敢為我辦事,怕受牽連,自己的孩子也害怕,怨聲載道,甚至給我下跪,求我寫「五書」。我愛人更是身心受到摧殘,成天著急上火,心臟病經常發作,和我關係越來越緊張,並且說,如果你再這樣堅持,我們離婚吧!在江××政治流氓集團的高壓迫害下,我們整個家裏處在白色恐怖之中。

在中共「十六大」召開前,街道、派出所來人要把我帶走,逼迫我寫「五書」,如果不寫就去所謂的「學習班」,而且說單位已把辦班的伙食費交上了。當時我正告他們:現在我甚麼也不寫,以前我寫了,你們說話不算數,我也沒做壞事,甚麼我也不寫。

社區主任崔××說,你就說一次違心的話吧,能怎麼的,我們也好有個交待。我說,煉就是煉,法輪大法好就是好,你怎麼能讓我說謊呢?我從不做傷天害理的事。你們的班我不參加,你們的飯我也不會吃一口,因為我沒犯法,沒做壞事。這樣在派出所一天已到下班時,由於我愛人害怕我去學習班,背著我寫了「五書」交上,所長按著我的手,按上手印才算完事。社區主任崔××告訴我家裏人,這可不是她寫的,你們回去還得幫助她,從二樓一直喊到樓下。

更有甚者在2002年3月份,我去農村姐姐家串門,單位領導派人去看著我,一直到我回家為止,使70多歲的姐姐害怕,著急上火,犯了老病,花了不少錢,很長時間才恢復。

五年多的迫害,往事不堪回首,面對大法和恩師受到無端的陷害和屈辱時,我的心在滴血,同時也因自己對師尊所講正法修煉的法理解的不深不透,而使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而感到萬分的悔恨和自責。雖然也已在網上聲明在迫害下所說、所寫不是發自內心的或由其他人代寫的全部作廢,雖然也能摔倒了爬起來,可是畢竟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痛定思痛,在正法的最後時期,做好師尊指給我該做的三件事,找出自己的最後執著,圓滿完成史前洪願,報恩師的苦心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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