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因堅修大法遭當地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3個月。2002年因我講迫害真象被610非法抓捕,送到看守所關押受盡折磨。惡警周××用拳頭猛擊我的頭部,將我的頭髮扯下一大把,全身多外被打成黑紫色。兩個月後,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惡名言強行將我送入勞教所。
一進勞教所就把我隔離起來,不讓我接觸其他同修,而且每個大法學員被安排兩個以上的猶大,整天圍著我散布邪悟的言論。我不理睬她們,只是發正念,背法。她們看我整天不說話,就惡狠狠的對我說:「你在發正念吧,從今天起就不讓你睡覺。」她們每天輪流換班監視我。我對她們說:「你們不要這樣迫害我,也不應該再做這種傷天害理之事,你知道你們將來會面臨著甚麼下場嗎?」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我發現這些猶大們身份是保密的,一般情況都是A地區的猶大去迫害B地區的大法學員,B地區的猶大去迫害A地區的大法學員。她們晚上和學員在一起不敢透露自己的惡行,還謊稱自己是大法學員。我當場揭露她們的把戲,她們就加重迫害並向勞教所彙報。惡警們一聽她們的彙報就打我罵我,強行將我的身體貼牆用電棍電幾個小時,用煙頭燙我的頸部,在寒冷的冬天將我的衣服扒光淋冷水,各種刑具任意使用。
為了抵制迫害我決定絕食。絕食期間惡警軟硬兼施經常用刑,我不為所動。但是,身體卻一天天的消瘦下來,又吐又拉,頭暈站不起來。絕食28天後惡警們拿來事先寫好的三書要我簽字,我不肯,他們把我推倒在地上,然後摁住我的身體,再把我的手反銬在椅子上,強拉我的手指按上手印。
一個月後,惡警把我拖到車間強迫我做奴工生產,很多做奴工的同修都為我的身體擔心,因為奴工生產時間長達13-17個小時,而且還必須服從他們的管理。一早起來進出門要喊報告,早操時要喊口號,吃飯前唱一支歌,這些我一直都不配合。當喊報告時,我默念發正念口訣;喊口號時,我也發正念;當唱歌時,我唱「法輪大法好」。一年多來,我都是這樣做著。
到2004年5月份,惡警又採取另一種迫害方式。強迫堅持修煉的大法學員出外勞動,在地裏幹活,那時我全身浮腫,頭、眼睛腫得看不見人,腳不能行走,腰疼得站不起來,就用膝蓋跪在地上,趴在地裏做事。我憑著對大法的正信,結束了近兩年的牢獄生活,重新走到了講真象的洪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