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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大法弟子張俊雲因看望同修遭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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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2日】2004年5月19日,我和同修去看一位生病的功友,被其丈夫舉報。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東局子派出所惡警高陽進其家中,讓我們出示身份證,我說誰串門帶身份證,他說沒有就去派出所。我說沒聽說看病人還要看身份證,他說國家新規定。這樣又進來幾個惡警將我和同修綁架到東局子派出所。

他們將我雙手銬在暖氣管子上,我不報姓名,不多時昌邑分局惡警都興澤進來惡狠狠的對我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我姓都,我恨死你們法輪功了,我就是要報復你們。」(都興澤因迫害王敏麗等大法弟子,已上了惡人榜)說完猛抽我的嘴巴,打得我兩眼冒金星,並將我的鞋脫掉,讓我光腳站在水泥地上,然後離去。我要求屋裏別的警察讓我把鞋穿上,他們說誰敢給你穿哪,他們的表情說明都興澤迫害大法弟子的行為別人不敢說個不字。我要求上廁所,兩名內勤非要我脫衣服檢查,我堅決抵制,不允許污辱我的人格。她們沒讓我上廁所,晚上將我和同修關在昌邑區公安分局後院鐵籠子裏。同修說,都興澤也打她了。

第二天,我被送進市第三看守所,我絕食絕水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就被非法灌食並加戴手銬、腳鐐。按照在押人員的四項基本權利,我向檢察院控告東局子派出所高陽信口雌黃,謊言欺騙百姓,綁架善良公民;控告都興澤執法犯法,打人侵犯人權,為自己的私利報復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喪失職業道德,損害公安人員的形像,要求從公安隊伍中清除這個毒瘤。第三看守所沒敢給我轉交。

在這期間,東局子派出所拿著他們從我這搶走的鑰匙,在沒有家人(我一人居住)、沒鄰居在場的情況下私自抄了我的家,抄走法輪圖、論語、師父的法像三幅掛像,皮箱一個,和全部大法書及磁帶。我姐去東局子派出所質問他們為甚麼非法抓人,要求放人時,惡警仲繼剛說拿一萬元錢可以放人。我姐說這不是敲詐嗎?他說就敲詐。當要求拿回我的鑰匙時,他說拿2000元錢,我姐說沒有,他說真窮,並抓住我姐往外推,讓回家取錢。其實他們已將我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還騙我的親人說交3000元錢放人。當問到抄家時人或鄰居是否在場時,惡警楊可意說:有搜查證就可以。當質問他們說這是犯法行為時,惡警南昌鎬氣急敗壞的說,街道主任在場,當問是哪位主任時,他說不能告訴你。真是流氓嘴臉、強盜行為。

2004年6月17日,他們將我送往黑嘴子勞教所,當時我絕食絕水一個月,身體虛弱,加上抽筋,是被從車上抬到醫務室放到地上。惡警張宏說,她是裝的,不知是誰狠狠打了我兩耳光,然後叫人把我拖到了七大隊,路程能有100多米,褲子兩腿處磨破兩個大洞,內褲也磨壞了,鞋後根被磨漏。七大隊惡警侯志洪隊長叫我起來,我起不來,她就拿電棍電我的全身、嘴裏還說「我就能治你們這些人,對你們法輪功有口氣就收」。頓時我兩臂腫起一層泡。邪悟者楊寶玲、胡豔萍滿嘴胡言罵大法、罵師父、逼我寫五書,管教利用犯人寧文芝打我嘴巴,將我按倒在地將褲子扒掉坐在我腿上,用鞋、衣、猛抽。造成我腿關節拉傷,行走困難,不敢坐椅子,不讓睡覺,面對牆站立,至今關節處還有時痛。

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東局子派出所迫害我的惡警有:
楊可意、仲繼剛、張宏、陳曉松、高陽、南昌鎬。還有內勤女警兩名。
物證:褲子一條、鞋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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