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哈爾濱女子監獄的規定:煉法輪功的,不能辦保外就醫

——大法弟子杜純香在獄中處境危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8月31日】在2003年春,哈爾濱女子監獄初步診斷杜純香為肺結核,又在哈監指定醫院哈醫大二院先後兩次確診為:空洞浸潤性肺結核開放期、慢性胃炎、貧血。其中一次檢查時間是2004年7月14日。一年來杜純香的家人一再要求辦理保外就醫,至今未得到解決。

2004年8月26日,杜純香家人到哈爾濱女子監獄探視並強烈要求獄方辦理保外就醫。接見時杜的家人欲將保外就醫申請書交給杜純香簽字,可是獄警橫加阻攔不讓簽。杜的家人將保外申請書交給獄政科科長楊麗斌,楊態度極為蠻橫的說:「杜純香是煉法輪功的,不能辦理保外就醫。」

當家人問及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煉法輪功不能保外就醫」時,楊麗斌又以種種藉口將杜的家人支走。

杜純香的家人又輾轉找到派駐爾濱女子監獄姓韓的女檢察人員。說明來意後,韓打電話給監獄醫院院長趙英玲詢問此事。趙英玲竟說杜純香的病情已好轉,空洞已消失。當杜的家人要求察看診斷時遭到拒絕。杜的家人要求對杜的病情做法醫鑑定,獄方仍以各種藉口推托不予辦理。

7月14日至8月26日監獄並未帶杜純香去醫院檢查,根據甚麼說杜身體已好?如果杜的身體已好,為何拒絕家人察看診斷?再說,肺結核一個療程通常就需要半年以上。而杜純香的病情在2004年7月12日-14日再次惡化,她與家人接見時戴著口罩,身體異常虛弱不能站立。在杜的家人一再要求下杜純香再次被拉到哈醫大二院檢查,檢查結果:身體貧血、胃炎、肺結核已擴散。

我們呼籲世界各界正義團體、正義人士對杜純香目前的危急處境給予援助,幫助她早日走出牢獄。所附是杜純香保外就醫申請書。


保 外 就 醫 申 請 書

申請人:杜純香 女 1957年7月17日生
身份證號碼:230605195707172026
申 請 事 項:
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對本人及時保外就醫。

事 實 和 理 由:

本人於2000年11月14日因修煉法輪功被大慶市紅崗區人民法院以強加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已非法關押兩年零三個月。在2003年3月患病,經監獄醫院初步診斷為肺結核。同年3月又經哈醫大二院確診為空洞浸潤性肺結核開放期、慢性胃炎、貧血。本人由於以上疾病現以身體虛弱、無法站立、生活不能自理。由於此病的極度傳染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訴法》關於患有傳染性疾病不適合集中監管的規定,本人強烈要求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本人身體狀況,對本人實行保外就醫。希望法院批准為盼。

此致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杜純香
2004年8月24日



黑龍江省哈爾濱濱江地區檢察院舉報電話:0451-82359148
黑龍江省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
黑龍江省哈爾濱濱江檢察院舉報電話: 0451-86663178
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黑龍江省哈女監監獄長:王星 (總機轉)8001
黑龍江省哈女監監獄政委: 8002
黑龍江省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8003
黑龍江省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8142
黑龍江省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813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