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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廣東大法弟子被綁架和勞教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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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31日】我現年59歲,原在一家化工單位工作,於1996年有幸得法。未修煉前,身體一直有病,醫院檢查為嚴重氣息型支氣管炎,發病時呼吸困難,嚴重缺氧休克,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經常住院搶救,醫院兩次向我家人下病危通知單。長期的病休和治療,再加上我喪失勞動力,我們家庭生活非常困難,愛人為我的病不知哭過多少。

1996年朋友介紹後,我得法修煉,嚴格要求自己心性的提高。不知不覺中身體得到康復。原來醫院說,像我這種慢性病,隨著年齡的增加,只有好好休養,減少發病次數,要完全治癒,根本就不可能。現在病好了,奇蹟就在我身上出現,使我堅信大法,決心實修。

這麼好的功法對自身、家庭、民族、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怎麼能說是邪教呢!99年7月20日江集團無理迫害我很不理解,因我學大法受益匪淺,當然應該向世人講清真象。就因為這樣,我遭受了二年勞教之苦,使我身心受到傷害,家庭經濟更是困難。

下面就是我被綁架和勞教的一些情況:

我在廣州兩個單位打過工,兩個單位都有我們的同修,而老闆也是修煉人,我們與同修、工友、老闆關係相當好,相互理解。2002年3月,我們同修在外面作大法工作,被公安發現跟蹤,準備某日抄家,當天晚上我們得知這一消息就不得不離開了該廠。

後來經同修介紹我又順利找到一份工作,老闆也是修煉大法的,我們經常與外界聯繫,做一些大法工作。於2002年4月24日晚9點多鐘,白雲區太和鎮派出所全體出動,6輛車,20多公安和保安人員,全副武裝,氣勢洶洶的來抄我們的宿舍。

因為很少有人到廠房三樓平台,那裏就成了我們煉功的地方。那天惡人來時我們正在那裏煉功,當時沒被他們發現,他們發現了大法書、資料、橫幅、做橫幅用的布和一些材料,當然包括我們錢物、手機、掌上讀、小液晶電視機、微型VCD等。

我本人現金1300多元,其他功友3至5百元不等,全落入匪人腰包(後來我找過他們要過但沒要回)。當時我們發現情況不對,就在他們抄完宿舍到廠辦公室慶功研究如何再擴大檢查範圍時,我們有一位同修帶領4位同修下樓越過圍牆離開了,剩下我們3人被綁架。

當天晚上12點多鐘我們被戴上手銬,帶到太和派出所。連夜突審,說我們與國家對抗,將我們拘留,叫我們簽字,我們都沒有簽。直至第二天晚上10:00點多鐘,我們被送到槎頭戒毒所,30多個小時,我們雙手被銬著,也沒吃任何東西。

在槎頭戒毒所,我們3人被分開審訊,每6小時換一批審判員,4班倒,審判員都是20多個,邊問邊記錄,不讓睡覺,長達一星期。審判、吃飯或大小便,24小時審判員從不離開半步,有近200小時不讓我們睡覺。他們的目地是搞亂我們的思維來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地。

看到連續一星期的審訊一直沒有新的進展,他們把我送入107倉。107倉共有30多人,進進出出,20多平方米,吃、幹活、大小便全在裏面,放風時小天井站都站不了,睡水泥板,被子多年未洗,臭氣難聞,光線又差,空氣不流通,環境很壞。特別是晚上睡覺,只能側身睡,又不能動,實在受不了,就蹲在廁所邊。每天幹活12小時。5點鐘起床,6點鐘幹活,每人平均要價值40多元的活,都是手工活,插塑膠花、串燈泡、串珠子,光線條件又不好,有時手都串出血和長繭,地方又窄,坐下來腳都不能伸直。如果任務緊加班,工作時間達16小時;吃的都是霉變的陳年黃米,每天2餐,菜裏沒油鹽,每餐二塊東瓜或南瓜,空心菜老得使人咬不斷,飯也不能吃飽,有錢也只能買點醬油、鹽伴飯吃。我們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還被超期拘押近4個月,搞得我這個近60歲的人全身浮腫,最後又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我被送到廣州第一勞教所第二大隊三分隊非法迫害。他們對大法弟子比對其他犯人要嚴酷的多,不讓大法弟子與其他人員接觸,要隔離三個月,每天寫心得體會和向獄警彙報,每天獄警要找我談話2、3次,其實就是想強迫改變我的信仰,成天反覆放錄像,播放的都是他們捏造的謊言。對不配合他們的學員,就給關禁閉或戴腳鏈手銬,增加牢期。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迫害,每次被加期2到3個月,到最後出獄還欠300多天,就是說原判3年,已超期到3年半。

凡被非法關押到這裏的大法弟子,獄警就分配吸毒人員監控,24小時不離開半步,每天監控人員向獄警彙報。監控人員打罵大法弟子,獄警有意避開,不加制止,監控人員賣力者,因獎分越高可提前釋放,所以監控人員特別賣力。

全所獄警主要力量全集中到三分隊,其它大隊只幾個獄警,而我們小小一個分隊就有10多個,凡是到三分隊的獄警都得向所裏寫保證書,不參與法輪功修煉,否則不得進入三分隊。三分隊禁閉室也多,全所只8間,三分隊就6間。初入所坐禁閉,不准與外界接觸。絕食抗議,不願寫三書的都坐禁閉。有時晚上禁閉室發出慘叫聲,這是監控人員和獄警在殘酷折磨我們的同修。

專管迫害法輪功的警察經常到最邪惡的北方到迫害法輪功學員嚴重的監獄去學習邪惡的手段,回來對大法弟子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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