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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蘭州西果園看守所酷刑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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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9日】甘肅省蘭州惡警為了抓捕大法弟子,連十幾歲的孩子都不放過,抓去上了三天老虎凳,逼其說出父母下落。僅一個蘭州西果園看守所,各式刑法就有100餘種,這裏只列舉幾項。除了獄警親自動手殘害大法弟子外,更多的是它們指使利用犯人來行兇,折磨大法弟子。手段之殘忍令人難以想像,駭人聽聞。這就是江××「以德治國」人權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

1.雙臂反捆在背後,雙腿屈跪在地上,將一米多長的粗木棒捆綁在雙腿彎窩部位,然後令兩位彪形大漢各自站在木棒的兩端往下壓,號稱「耶穌背十字架」。

2.兩臂一上一下反捆在背後,將兩手拇指對綁,然後將酒瓶、轉塊等物就像木楔一樣不斷塞入胳膊與背部的所有空隙,像釘子一樣往裏釘,或者再將受害人倒吊,號稱「關火背大刀」。

3.手銬腳鐐,並在二者中間用8號鉛絲穿在一起,使人胳膊不能外展,腰呈90度彎曲,始終無法直立。更有甚者,還將雙腿<大腿─小腿1/2處>全部打上一層厚厚的石膏,象骨折病人一般,雙下肢完全強直無法行動,同時還戴手銬腳鐐,其殘酷程度讓人難以置信。

4.坐電椅,上電刑,老虎凳。

5.三九嚴寒,將大法弟子關在廁所裏,從頭頂一盆盆的澆涼水,給鞋子裏灌上涼水,讓長期穿濕鞋,將人慢慢致殘。

6.裝在麻袋裏在院子裏冷凍;或把嘴用東西塞住,把棉被用水浸透,然後用濕被將人捲起來塞在床底下,使人冷凍窒息而死。種種手段折磨,到頭來查不出來傷痕。

7.將牙刷柄夾在受害者二手指中間,然後用刑者將受害者兩指卡緊,再用力轉動牙刷柄,把兩指之間肌肉全部絞得血肉模糊。

8.雙手向背後上舉,彎腰成90度,俗稱「噴氣式」,然後在其背部放上約50斤的重物,並要求長時間保持這一姿勢。或在受害者呈「噴氣式」時,施暴者用肘部猛力撞擊受害者腰部;或猛烈撞擊髖部,常常左右開弓;或使用木棒擊打,打倒了拉起來再打。

9.用牙刷抽打男性生殖器;或用掌側猛砍受害者頸部。

10.看守所伙食極差,除了一年四季的水煮土豆,很少有別的,有時連食鹽都沒有,喝不上開水,牢房陰暗潮濕,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或常人身上一層層脫皮,長滿濕疹、疥瘡。

蘭州西果園看守所惡警的所作所為真禽獸不如啊!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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