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萍鄉第二看守所的奴役勞動(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8月26日】江西萍鄉第二看守所惡警濫用職權迫害無辜的大法弟子,該看守所還違反國家對看守所明令禁止要在押人員勞動的決定,強行要在押人員做手工活──聖誕節彩燈。

看守所警察們也競爭,誰管的倉完成得多就有獎金,於是讓在押人員沒日沒夜的幹活,一般都是幹到凌晨一兩點,有時活多幹到四點的都有。第二天5點半就又開始做,每天如此。

萍鄉第二看守所的物價特貴,6元左右一個的塑料水桶要賣到80元。看守所惡警濫用職權迫害無辜的大法弟子。

據看守所關押的犯人證實,2002年大約7/8月間有一名約30歲左右的男性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此看守所,此大法弟子非常堅定,堅決不配合邪惡,用絕食來抗議非法關押。惡警就用老虎鉗鎬他的牙強行灌食,據當時在場的目擊犯人說,此大法弟子的許多牙齒都掰掉了,滿嘴是血。當時該大法弟子多天不進食,已經生命垂危,但江西萍鄉第二看守所仍不放人,最後該大法弟子已停止了呼吸,江西萍鄉第二看守所才假惺惺的把人送往醫院進行所謂的「搶救」。

看守所惡警還曾在大冬天逼迫進京上訪的女大法弟子跪在雪地裏,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迫害,一跪就是好幾個小時。該看守所還有一種刑具(如圖)。



惡警曾用此刑具迫害大法弟子,讓堅定的大法弟子戴上它在地上跑,60斤的鐵鐐壓在腳上,別說跑,就是站一會都受不了,就這樣惡警還經常殘忍的用腳踩腳鐐。鐵鐐沉重壓在裸露的踝骨上,疼的讓人喘不過氣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