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本地區向明慧網投稿的同修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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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8日】關於同修寫「嚴正聲明」和稿件的問題,明慧網上已多次發表過這方面的文章,但本地區同修仍然沒有重視起來,問題依然存在。在此重申一下,望能引起本地區同修注意。

一、發表個人「嚴正聲明」問題

有的同修寫聲明過於簡單籠統,給負責整理的同修造成困難,往返核實浪費大量時間,同時給明慧同修增加了難度。我們理解有的同修確實文化水平所限寫不好或不知道怎樣寫,如有同修寫:「兩名警察到我家登記簽名以及單位領導登記簽名作廢,堅修大法到底。」諸如此類很多,沒有寫清楚。

所以建議同修寫聲明時,請寫明被迫害時間、迫害單位(如派出所、洗腦班、勞教所等)、經過、在甚麼材料上簽名或按手印、寫過甚麼違背大法的書面文字等(「三書」之類)。聲明內容以圍繞揭露迫害、懺悔背叛、聲明自己重新修煉的態度為主旨,字跡要清晰、工整。

二、關於同修寫稿件問題

有的同修寫的稿件字跡潦草,難以辨認,關於草體字師父已有明示:「草書是放任人負的一面與人的觀念為主的狀態下寫的。我覺得工整的寫字好。」(《在美術創作研究會上講法》)

敘述具體事件內容要詳實,避免文章用據說、可能等用詞,文章關鍵處不要一筆帶過,儘量寫得詳細些,好讓別人能看懂。

三、傳遞稿件的同修注意的問題

傳遞稿件的同修要做到認真負責,接同修寫的聲明或稿件時,最好看一看,發現字跡不清和敘述不明白之處要及時核對,以免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往返核對上。

四、負責向明慧網發稿的同修要認真把關,避免有錯別字和語句不通順,如果確有內容模糊不清或對大法弟子造成不良影響之處要及時提出,大家共同協商做好。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用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從自身做起,做到為大法負責,為同修負責,為眾生負責,互相協調好,任何事情都會做好。

以上為個人認識,如有不足和不全面之處請同修指正、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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