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朋友分析自焚栽贓案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7月9日】天安門自焚偽案拋出後,我翻看一份官方報紙,準備寫文章闢謠,因為師父告訴我們:煉功人是絕對禁止殺生的,包括自殺都是有罪的,真修者都聽師父的話,所以去搞甚麼「自焚」的絕不是我們大法學員。

這時一位朋友來找我聊天,我說:「你先等一會兒,我先把這篇文章看完。」朋友湊上來問:「甚麼文章?」我回答;「關於天安門自焚的。」沒想到他一拍我的肩膀說:「虧你還是個學法輪功的,連這點智慧都沒有?天安門廣場是個甚麼地方,能隨便往裏帶汽油?還能擺好動作,澆上汽油,喊完口號再點上火?除非是江澤民批准的!要真是個突發事件,我看天安門廣場上的武警、公安、便衣統統都該下崗了!那麼多人看一個廣場還會發生這種事?」他一邊抽出我手中的報紙,扔在一旁,一邊說:「這有甚麼可看的,跟劉少奇當工賊、叛徒、內奸一個道理──造假栽贓!甭浪費時間了。」我笑笑說:「你說的對,我不看了。」

朋友能如此智慧的分析這栽贓謊言,真了不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