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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誰種下仇恨他自己遭殃」(圖)

——從梁冠軍等人接傳票說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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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6日】(明慧記者梅潔)中國民歌《二月裏來》中有這樣一句:「種瓜的得瓜,種豆的收豆,誰種下仇恨他自己遭殃……」,從連續不斷的緊跟中共駐紐約領事館煽動仇恨到赤膊上陣、親自實施暴力,紐約親江僑領梁冠軍,花俊雄,黃克鏘和彼得黃(Peter Wong)等四人用自己的言行證實了這個民歌中的道理。


2003年6月23日暴徒花俊雄在謾罵

2003年6月23日,梁冠軍(右一)和花俊雄(右二)指揮圍攻法輪功學員

花俊雄(身穿花衣服)在居住地收到傳票

* 紐約警察:這(傳票)是給你的,你拿著

梁冠軍等4人是7月3日接到紐約州高等法庭的傳票的,他們均涉嫌2003年6月23日策劃和圍毆法輪功學員。據給梁冠軍遞送傳票的當事人證實,當紐約華人獨立日遊行接近尾聲時,梁冠軍接到了傳票。當時他把遞票人用力一推,將傳票扔在地上,並立即找警察告狀,稱自己被送傳票者推搡。後來警察把傳票撿起,交給梁冠軍說,這是給你的,你拿著。梁冠軍只得收下了傳票。據知情人士介紹:法輪功民事控告梁冠軍等人暴力毆打、合謀、並且蓄意造成法輪功學員精神上的傷害。被告梁冠軍等人,如果在20天之內沒有回覆,法輪功學員可以有權利要求缺席審判。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掌握的證據,從警察手中接過傳票的梁冠軍,幾年來,為了取悅江氏集團,從而得到個人利益,不遺餘力的在各種場合配合紐約總領館煽動仇恨,阻礙法輪功的合法活動。並以「第一個站出來反對法輪功」、「先後5次面對面鬥爭」等「戰績」(其實是仇恨犯罪)炫耀。

在仇恨心理膨脹的情況下,2003年6月23日,梁冠軍、花俊雄等親自動手攻擊法輪功學員。當時梁冠軍說「你是法輪功,我就打你!」,並時常把「打死你!」掛在嘴邊。事件發生的第二天,中領館即發表聲明,大加讚揚梁氏圍毆案,支援這種暴力行為。由此可見梁冠軍與中國江氏集團海外迫害法輪功機構之間的關係。

* 仇恨宣傳者終將害人害己

仇恨犯罪對中國人來說其實並不陌生。中、老年人可能還記得文革時期,前國家主席被心中充滿仇恨的紅衛兵謾罵、羞辱、折磨;中小學學生聚眾毆打老師,給校長掛牌遊街的情景;……即便是年輕人也不應該忘記,不久前,因嫉恨引起的殘殺四位同學的大學生馬加爵的死刑案。仇恨往往伴隨著暴力和傷害。因此煽動仇恨的行為對社會的安定造成的隱患是巨大的。正如一位西方律師曾經說過的,「煽動仇恨對一個社會的危害是無法計量的,它往往可以引起各種類型的刑事犯罪。」

煽動仇恨者自然是出於惡意,想用公眾力量打擊別人。但是,這一類「種下仇恨」的人往往「自己遭殃」,正如梁冠軍等人一樣最終自嘗仇恨釀造的惡果。其實,自99年7月以來,江氏集團正是通過各種煽動仇恨的行為針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修煉人的。惡人在通過國家媒體替江氏集團傳播謊言、向民眾心中根植仇恨(如自焚騙局,「傅怡彬殺人案」、「1400例」等)的同時,也在自毀──使自己成為仇恨的犧牲品。南非槍擊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其實不也是作惡者本身出於仇恨所為?而作惡者能夠永遠逍遙法外嗎?

每一個因參與迫害、煽動仇恨得到利益的人,無論在中國大陸還是在海外,似乎都該想一想,有朝一日,當警察將法庭傳票遞到你的手上說「這是你的,你拿著」時,你將面臨怎樣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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