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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農婦講真話遭山東冠縣惡人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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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30日】我叫馮俊霞,今年40歲,山東冠縣城關鎮申尹莊村民。1995年得法。下面是我的親身經歷。

由於身上的各種疼痛,我被折磨的家務活不能幹,吃了多少錢的藥也沒治好。自從我開始學法煉功以後,不長的時間我的病就痊癒了。就在大法洪傳之時我村的很多人都得了法,大家都感到法輪大法是一部讓人身心健康的好功法,對人民是百利而無一害。

可1999年7.20江××一意孤行開始迫害法輪功,為了讓國家有關部門能夠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為了法輪大法和師父的清白,我行使公民擁有的上訪權利,毅然走上了進京上訪,證實大法之路。。

2000年10月我到北京上訪時,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的便衣劫持,冠縣公安局刑警隊長王俊朝把我們帶到了駐京辦事處。在那裏已經關押了多位法輪功修煉者。政保科科長陳月芝讓我們交出所有的錢,不交就搜身。我們的錢被他們搶劫一空。公安局強行讓我們按黑手印,勒索了我家1000元錢後把我放回家。

2002年3月,冠縣惡人對大法弟子又一次瘋狂的迫害,他們把一批法輪功學員送到了濟南勞教所,然後他們就住在那裏,對學員進行嚴刑逼供。接著就把我送到了「610」洗腦班。當時家人接我出去時,被迫交了1000元錢,可連個白條也沒給打。

2002年5月,馬上就要麥收了,一天早晨,我正在地裏幹活,派出所惡警找到我說要核實一下情況,這樣把我騙到了公安局,惡警王勇、陳勇兇相畢露,問我送給誰真象材料,多少。我說無可奉告。晚上他們又把我送到「610」進行非法關押。在這期間,政法委、公安局判了我三年勞教。家人托關係後又被勒索了2000元,他們才不讓我勞教,把我放回了家。

2002年中秋節剛過三天,我去一位同修家串門,公安局在沒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又把我非法送進監獄關押。由於惡警害怕,也沒告訴我的家人我在哪裏,我的丈夫、孩子和我娘家的親戚找了我整整一夜,找遍了所有的莊稼地和坑裏、溝裏。也沒找到人影,全家人都絕望了,認為人已經完了。到了第二天,丈夫才知道我的消息。二個多月後轉到洗腦班,在那裏我被他們迫害的身體很不好,他們把我送到了醫院,給我丈夫打電話時,我家人不管。沒辦法,他們只好把我放回了家。

我的受害事實只是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的冰山一角。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人神共怒,為了維護公理、國法,必須將它繩之以法,把它送上審判台以平民憤。


我叫宋桂芝,女,57歲,冠縣東街人,99年7.20以後,烏雲滿天,邪惡遍地。江澤民集團為了迫害法輪功,動用了警察、軍隊、外交、電台、電視台、特務等鋪天蓋地的邪惡撲向大法與大法學員。

99年7月20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回到家裏,就被冠縣惡警強行關押在城關鎮派出所9天。又逼我出1百元現金。99年10月1日,我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野蠻的拖上警車押送到拘留所裏,後被冠縣惡警接到冠縣駐京辦事處,惡警馮書合強行搜走我的500元現金,並強行抽出女學員的腰帶沒收後用來捆男學員,還不讓我們去廁所。被送回冠縣看守所以後,獄卒一天一夜不讓我們喝水,不讓去廁所。公安局騙走我家一千元現金,看守所要了450元現金。關押了我十天。

2000年3月,我被強行送到城關鎮辦的洗腦班,那次總共有30、40人,不分男女被關押在一個屋子裏,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因為煉功,我夜裏3點多被罰跪一個多小時。所長用濕毛巾抽打周春明的面部,打的臉黑紫,並且沒收了周春明的錢。

2000年10月,我再次被關押在城關鎮6天,被勒索200元。這還不算,他們又讓我到冠縣派出所總所報到7天。2000年12月,公安局的惡警非法闖進我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抄家,強迫我說出和誰有聯繫等等,均未達到目地,在那裏關押了幾個小時後把我放回。

2002年正月23(陰曆),惡警非法把我送到冠縣洗腦班迫害了三個多月,因我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惡人勒索了我的家人600元錢後,想進一步迫害我,在送濟南勞教所的路上,我被查出有高血壓,勞教所拒收重又送回了洗腦班。直到3個半月後才把我放回家。

這就是我,一個善良百姓只是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講真話的結果,在中國受到的迫害。在此警告現在仍執迷不悟,迫害大法的惡人:立即停止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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