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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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2日】
  • 給司法、公安、管教人員的公開信

  • 致開封市公路局領導的公開信

  • 給濰坊市委、市政府及各級官員的公開信

  • 給司法、公安、管教人員的公開信

    江××一夥人迫害法輪功學員,將近五年了,關押、監牢、酷刑等等都改變不了我們修「真善忍」的心,那些曾經寫了「三書」的人也是在強迫下違心寫下的。打壓改變不了人心,邪不壓正。如今,法輪大法洪傳全球,傳遍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而我們國家從上層領導至司法公安人員,心裏也都能知道,學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打擊「真善忍」要好人轉化,就意味著倡導「假惡鬥」。時下假的東西還嫌少麼?假藥,假酒,假奶粉……地方惡勢力上下勾結,「打鬥殺」時有發生。而修大法的人,面對無理智的高壓酷刑,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沒有半點個人私利,怨恨。他們置身家性命於不顧,向被謊言毒害了的世人講真象,真正的做到了大善大忍。從古到今,誰能做到?

    自稱是人民公僕的人民警察,你們打壓、施暴力於無辜的百姓,就因為他們不放棄「真善忍」,要做好人。你們可能會說是上司讓這樣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上」是誰?不就是江××以個人的意願發布的指令麼?然而它只能層層口授,對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打壓迫害酷刑,它敢於公開麼?!它不敢,因為它違反憲法,是犯法犯罪。

    文革時期毛澤東一張《炮打「資產階級司令部」》,一夜之間把國家主席劉少奇打成「走資派」迫害致死,一些老幹部被鬥,被關押,有的被迫害跳樓自殺,家破人亡。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文革結束了,當年凌駕於憲法之上,不可一世的「文革小組」成員卻落得被殺、被關,下面那些高喊「造反有理」的「造反派」、「專政隊」急先鋒,下場也很可悲。今天的「610」和當年的「文革小組」有甚麼兩樣?權力凌駕於憲法之上,可以任意抓人、打人、殺人,沒有一個部門敢於過問。憲法等於一紙空文,哪裏還有人權?然而,歷史遲早會清算這筆帳,欠帳要還債,殺人償命,這是天理。

    所謂法輪功「殺人,自殺」、「天安門自焚事件」全是江××自編自導的醜劇,矇騙了不知真象的老百姓,毒害了億萬人民。時至今日,修煉法輪大法的到底是壞還是好人,我想多數人心裏都會明白,只有少數人受電視媒體謊言欺騙,中毒太深,仍在迷中。大法學員置生死於不顧,向世人講真象,就是要讓大家不再被江氏的謊言欺騙。善待大法弟子,遠災難,近福壽。

    致瀋陽東陵區公安局

    勸善歌

    東陵公安事爭先
    迫害好人也在前
    打擊迫害法輪功
    無辜好人入牢監
    善惡有報是天理
    不信報應在眼前
    二年死傷已數人
    痛定應思前車鑑
    如今惡行還繼續
    請功論賞來露臉
    不知生命何處去
    請君思量莫等閒


    致開封市公路局領導的公開信

    公路局領導:

    據知情人講,這次王凱波的被綁架迫害與你單位的所謂「情況彙報」有很大關係。保衛科科長段秀山就是直接參與者。他為迫害王凱波主動提供了很多所謂的「情況」。直至王凱波被抓時段秀山都與國安「配合得很好」。當然段秀山的背後有你們的支持,否則他也不敢這麼幹。還有王凱波所在的路政科馬科長,也起了配合迫害的作用。追其原因,平時你們一直把煉法輪功的人作為「重點人物監管」,視為「眼中釘」、「麻煩」,甚至心理上把煉法輪功的人當作「政府的敵對分子」。有點風吹草動,就神經過敏似的大驚小怪,認為「可能要發生甚麼事了」。就馬上向有關部門「彙報」。把他們當作一種「負擔」、「包袱」,總想把他們甩出單位。這次王凱波被抓後,你們不是要建議判他的刑嗎?說這樣可以開除他。

    你們單位還有一姓王的女職工煉法輪功,過去你們不也逼她寫「辭職書」嗎?還非要開除她,而且在生活上百般刁難她。雖然不是你們這屆領導幹的,而你們與他們也沒有甚麼不一樣。對從勞教所放回的法輪功學員,不寫所謂的「保證」不讓上班,對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公民合法上訪,反被公安非法抓捕關押。可你們卻把單位及公安人員去押解他們所花的亂七八糟成千元的費用強迫法輪功學員個人承擔,連公安向單位索要的所謂「罰款」也私自從他們個人存摺上取走頂帳。這是有意在經濟上勒索他們,變本加厲的實踐著江××的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搞垮」的政策,致使他們本已潦倒的家庭更加淒楚不堪,有的連孩子的學費都交不起。虧你們也幹得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

    做人總要講人性、講良心。你們用現有那點權力傷害你的同事,欺壓好人,甚至企圖把法輪功學員往絕路上整。不要認為自上而下的打壓這些好人,你們就可以為所欲為的胡來,就可任意欺壓他們!

    其實說到根子上,是名利心太重了,把單位那點榮譽看得太重了。看似為工作,怕批評,其實是為了自己各方面別受損失;有的人還想靠整法輪功「向上靠一靠」,不惜傷害、犧牲他人為代價。這才是真正的自私。自私過分了,此人就是沒有人格。而修煉法輪功的人,你們也了解,也看到了,他們為了揭穿江氏政府對法輪功的栽贓謊言,伸訴冤屈,為了爭取做好人的權力,為了信仰「真、善、忍」,捨家離業,冒死上訪,甚至為此犧牲了生命都不向迫害者低頭,這才是真正做人的正義,才是大公無私!相比之下,你們在幹甚麼?不但不同情他們,卻整治他們。這不是助紂為虐是甚麼?不是傷天害理是甚麼?你是保護好人、維護正義,還是保護壞人、維護邪惡?你們又如何教育你的下屬、教育你的子女?

    有職工煉法輪功的單位多的是,有的領導為甚麼能善意的對待他們?安排上班,解決困難,甚至連非法勞教、判刑期間的工資都補發了。現在中國各階層、各種人都面臨著如何對待法輪功的問題。很多人知道好,但不敢講真話;有的同情無奈,有意避開;有的即是管也是迫於壓力,走形式。而像你們這種積極配合邪惡迫害本單位職工、迫害法輪功學員,少見且不可思議。不要以為周圍的人都支持你們,他們都在看著呢。

    煉法輪功的人就在你們身邊,是好是壞,有沒有政治目地,你們最清楚。江××因妒忌、靠手中的權力,不顧後果的這樣大面積迫害無辜,不會長久。中國這種搞運動的教訓太多了。迫害好人的人從來不會有好結果的。現在,江××及其幫兇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罪名被世界十幾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起訴。

    真心的勸你們:靜靜的想一想,不要為一時的名利而行大錯。給別人留路就是給自己留路。誰也不會拿自己的未來打賭的。

    王凱波是你們的職工,你們不但不能落井下石,往外推他,而是應該想辦法幫助他。這才是於情、於理、於做領導的風範和本份。敬請領導三思。

    法輪大法修煉者


    給濰坊市委、市政府及各級官員的公開信

    以「風箏之都」享譽世界的濰坊,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和優越的地理環境。800萬樸實善良的濰坊人,生生世世嚮往著美好,祖祖輩輩繼承著忠厚、老實、勤勞、善良的傳統美德。然而有誰會相信進入文明歷史的今天,濰坊大地上正在發生著來自與當權者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實施了殘酷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到目前為止,已有32人被迫害致死,列全國地級市之首。

    一、數以萬計的濰坊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個非人的折磨

    從1999年至今,非法抓捕、關押、扣留、強制轉化、開除、停發工資、株連親屬、巨額罰款、勞教、判刑等各種處罰達幾萬人之多,是全國迫害人數最多和暴力手段最殘酷的幾個城市之一。不論在濰坊市洗腦班、拘留所、勞教所、監獄及各級私設的牢獄、黑屋子等地方,一些不法官員、警察或僱用的打手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幾近瘋狂。實施了甚麼「吊銬」、「背銬」、「死人床」、「高壓電棍」電人的頭、臉、胸、脖子、口腔、乳房、陰道、肛門;開水澆身、煙頭燒臉、灌屎湯子、灌濃鹽水;按進水缸淹,冬天扒光衣服,再加上風扇吹;注射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電針摧殘;長時間晝夜不准睡覺、摳肋骨、點穴位等等30餘種酷刑,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目前,仍有200多人被非法關押在牢獄中遭受著非人的折磨,僅濰北監獄目前就有100多名大法弟子在遭受著迫害。濰坊市委副書記王治華曾多次到濰北監獄指揮視察,監獄長陳建、政委李武廣、獄政科長王金武、教育科長徐海明等人強制法輪功學員參加重體力勞動,不允許睡覺,關禁閉,6、7根電棍電擊全身。目前,郭廷樓,曹玉國等人已被折磨的苦不堪言。

    種種罪惡,成千上萬,無法一一列舉。這只是全市迫害法輪功運動的冰山一角,百不之一。這一樁樁一件件已清清楚楚的寫在了以曹學成、王立福、王治華為首的濰坊迫害法輪功的歷史記錄簿上,這是不久將懲治罪犯的最好證據。有一天,你會聽到看到更多的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活生生、血淋淋的控訴。

    對於這一切,人們也許難以相信,怎麼會這樣呢?令人不可思議!然而這卻是千真萬確的,而且還在繼續發生著。人們不禁要問:在「以法治國」的今天,我們身邊發生著如此草菅人命的事件,而施暴者竟是「人民警察」「國家公務員」和「雇佣打手」,實施迫害的決策來自於層層的「上級」而且被害者死得莫名其妙,不准其家屬過問緣由和死因。

    然而,國安、公安、610仍然在非法抓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大法學員……

    在此,我們以合法公民的身份向「父母官」們發出鄭重質問:這些事情你們究竟知不知道?了解不了解?到底是上級的指示、你們的部署?還是下邊的胡來?人命關天,婦孺皆知,濰坊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人命案……你們就那麼無動於衷,安然自若?發生的這些失去人性的折磨,難道這就是「執行上級命令」?這就是《憲法》賦予的神聖權力?哪一個法律規定可以如此殘暴?哪一個「上級命令」如此背離天良、道義和法律,致百姓的生死存亡於不顧?

    這場迫害「真善忍」的運動,是江澤民出於一己的權欲、私心和強烈的妒忌心,不顧其他國家領導人的反對和國家體育總局調查得出的「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一手發動的。這是國家《憲法》和法律的公然踐踏,對人性與道德的摧殘,是民族的悲哀、國人的不幸!江××利用了國家權力,愚弄和欺騙了廣大群眾,歇斯底里的一手製造了「法輪功×教組織」的謊言,動用國家輿論工具拼命炒作,煽動仇恨!發動全部國家機器和公檢法司一齊出動,給人造成「以法處理」的錯覺。

    二、翻遍所有法律書籍發現,鎮壓法輪功於法無據,完全非法!

    打壓法輪功折騰五年多,上上下下都跟著喊:「法輪功是×教組織」,可有誰去認真的查一下國家哪一個法律條文確定了法輪功是「×教組織」?有的中外法律專家對此專門作過研究,他們驚奇的發現:中國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存在著嚴重的錯誤!在整個打壓處理法輪功過程中對法律的使用及效力上十分荒唐!我們翻遍所有的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找到法輪功是「×教組織」的定性。那麼,法輪功「×教組織」究竟是怎麼產生的呢?1999年10月江澤民訪問法國期間,在記者招待會上,第一次憑空宣布法輪功是「×教組織」,全國人大常委會便急於在99年10月30日出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其隻字未提法輪功是「×教組織」。1999年10月30日「兩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6月11日又一次「解釋」。這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都是按照「兩高院」這個「解釋」中的細則和與之相對應的《刑法》第300條來執行的。然而,人們卻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兩高院」根本就沒有解釋法律的權力。《憲法》第64條《立法法》第42條明確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這說明:「兩高院」推出的兩個「解釋」是越權的「產物」,是不合法的,不能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另外,「兩高院」的「解釋」中也沒有指明法輪功是「×教組織」,更沒有指明「從事法輪功活動就是犯罪」,那麼,犯罪主體上沒確定,又如何實施法律制裁呢?《刑法》第300條:「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強加在法輪功修煉人身上豈不是搞錯了犯罪主體了嗎?因此,這幾年實施「兩高院」的「解釋」和對法輪功人員的各種法律處罰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和「非法處罰」。

    我們再來看一下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否違法。法輪功人員的主要行為有:信仰、煉功、集體談論心得體會,向各級政法反映真實情況和意見;編寫印製散發揭露迫害的真象材料;用互聯網向國外法輪功學員傳遞國內受迫害的真實情況等等。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法輪功人員是在各級政府對反應受迫害情況不予受理和嚴重封鎖迫害法輪功信息的情況下,作出的一系列表白冤屈、揭露誣蔑宣傳、酷刑折磨、非法致死人命的合法舉動。這是一個公民在受到不公的待遇和迫害下,所應該採取的和平抗爭的合法行為。《憲法》第35、36、37、41條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侵犯;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的建議的權利。法輪功人員的行為完全符合《憲法》,對法輪功人員的一切處理、處罰和迫害都是嚴重的違憲行為,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和破壞我國法律制度的犯罪行為。

    法輪功沒有任何宗教形式,也不是通常社會上流傳的氣功,而是「修煉」。法輪功學員群體是一個與世無爭,和睦相處,不傷害別人,遇事找自己的善良人的群體。通過修心和煉功達到了心情愉快和祛病健身的奇效,因此,他們堅持自己的信念,不放棄修煉。98年國家體育總局和以喬石為代表的老一代國家領導人對法輪功進行的調查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98年公安部對法輪功進行了全面調查,其結論是:「尚未發現異常情況」。然而,時隔一年,法輪功突然被打成「非法組織」,又一躍成為「×教組織」,性質變得這麼快,與全國人大的調查結果正相反?這麼嚴重的危害,為甚麼92年至98年6年多沒有發現?98年公安部也沒有調查出來呢?

    作為國家機關的領導及政府官員,應當明白:除立法機關和法院以外的所有政府機構和組織都沒有給誰定罪名的權利。黨組織文件、政府文件、領導講話、新聞媒體中所提到的「法輪功是×教組織」的提法不具有法律含義,也沒有法律效力,他們更沒有給誰定罪名的權力。「兩高院」答記者問中所提到的「法輪功×教組織」的說法,只是媒體行為,不屬於判定誰甚麼罪名的法律行為。「610」「清理邪教辦公室」、「洗腦班」等是沒有任何法律審批和授權的非法機構,任意做出的限制、傷害人身自由和財產處罰行為完全是違法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然而,這些年來,龐大的公檢法司系統的執法人員、「610」、「洗腦班」、「街辦」、「鄉鎮」、各部門、個單位甚至連居委會、村委會在整治法輪功人員是都在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是依法辦事」。這是多麼荒唐可笑的!

    長期以來,廣大群眾就是在這種混淆不清的現象中迷惑著。許多長期處在封閉環境的人們,習慣了一個聲音的輸入,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對其他事物已經麻木不仁,不以為然了。相當多的國家機關幹部甚至領導幹部以及執法人員並不知道怎樣運用法律、執行法律。國內外一些法學界、律師界、思想理論界的正義之士一直在觀察研究這些問題,並開始紛紛站出來說話。一位律師專家說:「國家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的嚴重錯誤,龐大的執法體系對法輪功人員的非法行為,是我國法律和法律工作者的恥辱!實在可悲!」

    三、善意的忠告

    法輪功學員不僅沒有違法,反而是民族的希望,因為法輪功真正徹底的改變了民族原有的劣根性,改變了不作順民便作暴民的歷史,面對無理的打壓和酷刑迫害,始終和平理性的向民眾講清真象,喚醒民眾心底的良知,維護人間的道德規範,這對於當前的中國是多麼的難能可貴!相反的,對法輪功學員、對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恰恰是江××及其不知悔改的追隨者。

    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美國成立,2003年9月30日全球審江大聯盟成立,審江浪潮一浪高過一浪;2004年1月26日至28日,針對中國正在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由瑞典「法輪功之友」和「國際司法正義協會」聯合舉辦的「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順利召開。與此同時,由瑞典政府舉辦,全世界58個國家政府代表團參加的「防止群體滅絕」國際論壇在與之隔街相望的國家會議中心同步召開。

    繼2002年10月,江××被以「群體滅絕罪」告上美國聯邦法庭之後,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台灣、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紛紛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罪名起訴江××;2003年3月18日,總部設在瑞士的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組織宣布將在瑞士起訴江××;加拿大公民也已經按照加拿大刑典將江××告上法庭;同時加拿大根據「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已將包括江××在內的45名迫害法輪功者列入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結果可導致這些人被拒絕發放簽證、並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

    江澤民的追隨者--北京市長劉淇、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趙志飛、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等被起訴,並分別被法庭判決罪名成立。李嵐清、羅幹、文化部長孫家正、原山東省省委書記吳官正、原大連市市長及遼寧省省長現商務部部長薄熙來、中國反×教協會副理事長王渝生、原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等等也分別在海外被起訴。

    正義之劍已經高懸,套在江××及其死不悔改的追隨者身上的法網正漸漸收緊。害人者終會害己,這是萬古不變的真理。

    四、歷史之鑑

    人類歷史茫茫數千年,數不清的英雄人物,盛世王朝,浴血奮戰,悲歡離合,輪迴往復……甚麼是永恆?走進歷史,我們會驚奇的發現,有一些平凡而普通的人物,他們沒有卓越的才能,沒有勃勃的野心,然而他們有堅定的信念,仁慈的胸懷和超人的忍耐。他們的柔弱往往勝過強權,他們的善良最終能征服人心。這些在人們心目中的弱者,一次一次的改寫著歷史,推動著人類的文明,為後人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光輝。

    兩千年前的羅馬曾是西方世界的中心,古羅馬帝國曾經如此強大,不可一世。然而,有一群與世無爭的被稱為基督徒的普通人,崇尚著善良、仁慈、忍耐和寬容的美德。但古羅馬帝國的統治者不能容納這群不願與世風敗壞的古羅馬社會同流合污的普通人,把他們稱為迷信、反社會、反人類、懷有政治目地等,對他們展開了大規模的屠殺、鎮壓,基督徒們堅持著自己的信仰,以自己堅韌的決心和巨大的承受震撼了世人!古羅馬帝國在瘟疫、天災人禍中走向了滅亡,而基督教卻成了西方社會的精神信仰和文明基石。2000多年來,西方國家從國王、總統到平民百姓都在虔誠的信仰者心中的上帝--基督,以此來規範著自己的思想與行為。

    19世紀和20世紀初,大英帝國號稱「不落的太陽」,它控制了全球的海權,主宰著世界貿易。然而,在遠東的殖民地印度,有一個其貌不揚的老人甘地,帶領人們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非暴力運動,用和平的方式從英國人的手中獲得了民族獨立和自由。甘地說:「非暴力就是以愛報恨的能力面對最強烈的反對表現出的忍耐和理解,用自己的痛苦使他們覺察到他們的不義。」面對士兵的棍棒、鞭子甚至槍彈,他們沒有暴力反抗,只是承受。正是這樣用博大的慈悲和善的力量征服了人心,英國人默默退出印度,將國家交還給他的人民。甘地和他的人民創造了人類文明史上的奇蹟,贏得了舉世的讚譽和敬仰,被稱為聖雄甘地。愛因斯坦說:「未來的人們將很難相信,竟然有這樣一個人在這個地球上存在過。」

    歷史似乎總是在重複,在當今的法輪功修煉人,他們來自於各個階層、各個角落,他們發現了一條能夠使人修心向善的道路,領略了「真善忍」給人生帶來的真正快樂!他們在殘酷的迫害下堅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一直在勸善,一直在把事實的真象告訴世人,一直在給與世人明白真象擺放自己位置的機會,等待著迷失的人明白真象,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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