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程度與個人的正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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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1日】師父告訴我們:邪惡總是在我們的怕心和執著中下手,怕心越重邪惡迫害越厲害。對此,我深有體會,在證實法的過程中,由於我悟性低,吃了很多苦頭,寫出來供大家參考。

我於97年秋得法,修煉後身體健康了、家庭和睦了。99年7.20我去北京上訪,表面上是去證實大法,骨子裏卻是怕失去圓滿的機會;沒有以法為師,聽信其他功友的話主動被抓,後被送到鄉政府受到黨委書記李玉生一夥的迫害。

2000年7月我又去北京上訪,雖然時過一年,但還沒認識到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證實大法,抱著為自己圓滿的心去了北京,結果被打被抓。在萬壽路派出所,有兩位女弟子絕食,我也跟著絕食。那兩位大法弟子剛到派出所就商量有機會就走,而我在出派出所關押人的鐵門時被門碰了一下,就錯誤的認為這是點化我不讓我走。第二天中午,看守睡著了,那兩位大法弟子真的就心想事成,走了。當時我也完全能走脫,但由於悟性差,沒走,在看守所關押了10多天,被鄉政府拉回。回到鄉政府的當天晚上,以副鄉長戈樂為首的幾個人打我、折磨我,用煙燙我,我當時又怕又不知道怎麼辦,完全默認了這場迫害,把修煉人的「忍」理解為常人的逆來順受。

2001年1月17日晚,派出所兩幹警讓我到派出所去填個表,我就去了,結果兩天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被抓時我幾次想走脫,一是不知道往哪裏躲(實際上是放不下家),二是擔心我走了他們會抓我妻子,三是錯誤的認為被抓是修煉路上的安排。我幾次想走脫時都是因為全身乏力,就以為不該走。

在勞教所裏我承受了很大痛苦,在怕心驅使下走向邪悟。回家後在師父慈悲呵護下,我很快醒悟過來,寫了聲明。

2003年10月份,派出所幹警讓我按手印,開始我不配合他們、躲著他們,怕和他們見面。後來他們三番五次來找我,於是我堅定的告訴他們:我絕不簽字,並給他們講了一些真象,最後不了了之。

我真正體會到了正信的重要、正悟的重要。在我個人經歷的痛苦中,大部份是因為悟性差造成的,兩次進京完全可以不被抓,可以不被勞教。正因為學法不深,不能夠在遇到事情時正信正悟,加重了邪惡之徒對我的迫害,也失去了很多救度眾生的機會。在正法修煉過程中只有真正按照師父說的做,多學法,才能提高悟性,減少迫害;只有多發正念,大法弟子之間整體配合好,才能徹底的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清除舊勢力及其黑手;只有講真象講到位,使人們都認識到這場迫害的邪惡,人們才能夠得救,惡人才會惡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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