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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非謀殺案透視江氏集團的國家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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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日】6月28日晚在曾慶紅、薄熙來等在訪問南非期間,在南非發生了一起震驚國際社會的槍擊澳洲法輪功學員的謀殺案,導致一名澳洲法輪功學員雙腳受傷,一腳粉碎性骨折,海外多國媒體作了報導。由於國際上的壓力,南非警察總局的專家已經開始對南非槍擊事件展開調查,警方認為這是一起企圖謀殺案。

David Liang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在澳洲時,幾次我的車後面的玻璃門被破壞。我的車後面有「法輪大法」的標誌,好幾次破壞也沒有偷東西。我在澳洲就感受到被迫害、感受到我的生命受到威脅。三年前,我到香港時,是被香港拒絕入境的二十幾個澳洲法輪功學員其中的一個。海關扣留了我一天後遣返回澳洲,我知道自己名字在(中共)「黑名單」內。」在回答「誰可能對你下這種毒手」問題時,Liang說:「曾慶紅派人來對我下毒手吧。因為他怕我們來控訴他的惡行。」

江氏小集團對堅決不妥協的法輪功學員的處理辦法是「從肉體上消滅」──江氏集團下達的具體密令還有「打死算自殺」,「可以開槍打死」,甚至在全國勞教所分配「死亡名額」。據明慧網報導,2002年2月春節前夕,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幫兇之一、610頭目劉京在吉林省長春市南湖賓館召開部署迫害法輪功的會議。會議中劉京暴跳如雷的批評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並下達了「徹底鏟除」法輪功的死命令,「可以開槍打死」手無寸鐵的法輪功群眾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部署的。隨後就發生了多起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

五年來,國內外的法輪功學員經受了許許多多。在南非發生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雇兇殺人案在全世界暴露了江氏集團國家恐怖主義的真面目。為了透過具體的事件看清江氏搞國家恐怖主義的本質,有必要了解一下江氏迫害法輪功的整體畫面。

*江氏小集團的核心成員

江澤民突然發動鎮壓法輪功,沒有經過全國人大討論及法院、檢察院的公開調查和審理判定,而是以強權推動鎮壓,破壞中國憲法保障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力,盜用政府和人民的名義,調動中共全黨的力量和中國政府的力量,搞國家恐怖主義。

在1999年,鎮壓法輪功的核心人物是江澤民(中共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國家主席),主要成員為羅幹(政治局委員,政法委書記),曾慶紅(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李嵐清(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常務副總理)。

在此前,中共政治局7名常委中,6名不贊成鎮壓;22名政治局委員中(包括7名常委),只有江本人和羅幹兩人相互利用,急欲迫害法輪功,(曾慶紅當時只是2名候補委員之一)。但在江澤民的高壓下,政治局及其他中共高級幹部在法輪功問題上選擇了沉默,任由江氏小集團為非作歹,有的人甚至助紂為虐了。其中曾慶紅是江澤民的心腹,掌握中共黨內組織系統、掌管中共的特工系統,幫助江澤民在中共黨內從思想上、組織上、理論上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掃除障礙,在中共內部被稱為「黑面殺手」。曾慶紅對江氏小集團的形成及其掌握黨、政、軍、警、媒體、特務、外交等等最主要的國家資源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中共的特務活動,歷來最充份的體現著流氓無產者為了達到個人的政治目的,不惜以人命和人血鋪路的殘暴特質。在江氏集團的國家恐怖主義活動中,槍擊法輪功學員是其恐怖手法之一。在南非發生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謀殺案,只是江氏集團恐怖滅絕活動在海外的延伸,是在當前中共內鬥激烈的情況下,曾慶紅在光天化日下向江澤民效忠的一次狂妄而又愚蠢的舉動。

*江氏的國家恐怖主義

江氏小集團利用中共黨組織和中國政府進行的這場國家恐怖主義,是以在精神和肉體上「消滅」(江氏原話)法輪功為最終目的的。江氏的國家恐怖活動是其發布的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真實體現,由欺騙、迫害和掩蓋所組成。

從具體實施上來說,江氏國家恐怖主義在嚴密封鎖信息的基礎上,用謊言、誣蔑毒害不明真相的民眾,用升官和物質利益甚至縱容犯罪的方式誘使或脅迫黨政官員、公安幹警、普通民眾充當其犯罪打手,用監視、抓捕、綁架、抄家、株連、監禁、判刑、強行洗腦轉化、濫用精神藥物治療、酷刑、虐殺等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到目前為止,被揭露出來的酷刑就超過百種,至少有數千人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實行精神藥物治療,至少有996名「真善忍」修煉者被虐殺。

江氏集團在迫害中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用監視、竊聽、跟蹤、臥底等等的特務活動,既針對國內民眾,也在海外使用,。在國內,特務活動導致了眾多學員被抓、被判刑、被監禁、甚至被虐殺,因例子太多,無法列舉。對外籍人員,也已經報導出許多案例,例如加拿大公民范子愚在天津被國安人員騷擾,台灣民眾林曉凱被上海國安誘捕,飽受恐嚇。曾慶紅作為黨內特務頭子,與這一切難逃幹繫。

*江氏國家恐怖主義向國外延伸

據海外的媒體報導,1989年64之後,中共利用大批逃亡學生,渾水摸魚向海外輸出一批特工,從此中共特工在海外逐漸活躍。1999年7月鎮壓開始後,大批中共海外特工的任務轉向法輪功,並且還增派了不少特工專門針對法輪功。作為政府職能的一部份,中國駐外使領館同樣被江氏集團控制和操縱。使領館人員和海外特工,極力在海外散布江氏集團製造的謊言和誣蔑,在一些國家對海外法輪功學員進行恐嚇和騷擾活動。由於法輪功學員的揭露和向當地政府和人民講真相,這些恐嚇、騷擾和特務活動為許多國家的政府和人民所不齒和譴責,使得在美國和加拿大等法制相對比較健全、腰桿比較硬的國家中,中國使領館和特工的騷擾和恐嚇活動收斂了許多。

然而,澳大利亞政府一直想從江氏集團那裏謀求經濟利益,中共特工一直在澳洲比較活躍。在南非槍擊案發生後,澳洲法輪功學員及槍擊案受害家屬在悉尼舉行新聞發布會。同David Liang(槍擊案中受傷者)一同前往南非的李先生,他的妻子李迎在新聞發布會上向媒體披露了丈夫在離開澳洲的前幾天還接到恐嚇電話,原本她丈夫還想對打電話的人好言相勸,不要幹這種見不得人的事,但該人二小時後繼續來電恐嚇,所以他們就去警察局報案。他們的那輛具有醒目法輪功標誌的麵包車前兩個月,在悉尼中領館附近遭到嚴重破壞,四個輪胎被扎漏氣,全部玻璃被敲碎,車身被噴漆塗鴉,慘不忍睹。

現在國際上在注視南非雇兇殺人案。曾慶紅是中國特工的頭子,一般警察要破案可能有一定難度,而且南非政府中個別人與中共關係密切,希望國際社會充份考慮這些因素,協力揪出幕後兇手,將之繩之以法,值此機會在世界範圍打擊恐怖主義,褒揚正氣。(明慧記者林展翔撰稿)

* * * * * * * * *

背景資料:迫害法輪功運動與文革的異同點

許多人回憶起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發生的文化大革命還心有餘悸,但是對目前正在中國發生的民族浩劫還認識不清。為了更多人能透過現象看清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國家恐怖主義本質,我們把兩者作一下比較。

經過1958年的「大躍進」和1960年前後的「三年自然災害」之後,毛覺得自己的權力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從而發動了文化大革命。但是在發動初期,毛在黨內遭受到極大的阻力,所以在牢牢掌握軍權的同時,號召踢開黨委鬧革命和砸爛公檢法,全面奪「走資本主義道理當權派」的權,社會的正常秩序被完全打亂。

自1992年5月公開傳出之後,法輪功奇特的祛病健身效果和「真善忍」的高深法理,立即廣泛受到歡迎,修習者的人數在短短的幾年內就超過了江所領導的中共黨員人數,這讓江非常不安。法輪功創始人受到的尊敬更讓江妒嫉。在1999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的和平上訪中,當時的國家總理和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的解決了問題,在國際上受到好評,江澤民非常妒嫉,如芒刺背。在極度不平的心態下,江澤民推翻政府總理的決定,強行發動鎮壓。大多中共高層出於政治鬥爭的經驗而選擇了消極與沉默,沒有形成實質性的阻力,使得江能夠順利地利用中共黨組織、國家專政機器、中共輿論等中國國家幾乎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而殘酷的鎮壓。

在文革中,誰反對毛澤東誰就是「反革命」,就被打倒在地「永世不得翻身」,在那時沒有甚麼反政府這一說,因為政府被黨內「走資本主義道理當權派」們所控制,正是毛要打倒、奪權的對像。江澤民沒有毛的威望,也不敢說反對江就是反革命,但是江在大多高層的沉默中利用了黨和政府,給法輪功扣上「反黨」、「反政府」、「搞政治」等等政治帽子,這樣就矇蔽了廣大幹部、黨員和群眾推波助瀾,甚至助紂為虐,充當迫害的政治打手。毛把文革的是非標準和自己緊緊的聯繫在一起,而江把鎮壓的藉口和自己分開就掩蓋這場迫害的根本原因,這是非常具有迷惑性和欺騙性的一點。

和文革中的群眾亂鬥不一樣的是,江用國家和政府資源「有序的」對法輪功進行鎮壓,用中國政府的職業殺人機器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和虐殺,用職業殺人機器一方面看起來冠冕堂皇,另一方面非常便於掩蓋和封鎖迫害消息(這在文革中是較困難的)。加上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掩蓋下,鼓勵人們「悶聲發大財」,在江氏集團的嚴密新聞封鎖下,其製造的謊言和誣蔑宣傳,使得許多民眾看不清真相,甚至對迫害麻木不仁。

從本質上來講,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和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可以說是共同的,都是當權者為了個人權力,利用強權破壞中國憲法、打擊異己。但是,文革和江氏迫害法輪功兩者在表現形式上是非常不同的,江氏的迫害具有非常大的欺騙性,是一場被掩蓋的民族浩劫。更為甚者的是,江澤民迫害的是沒有任何政治動機和目地的修煉「真善忍」的數以千萬計的廣大民眾。這是摧毀中國社會穩定之基礎的瘋狂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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