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7.20話題系列:參與政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7月19日】假如一個政府官員殺了你的家人,你揭露他的罪行,甚至到法庭去控告他,我們能說你是在參與政治嗎?難道僅僅因為殺人者是政府的官員,我們去控告他,就等於我們參與政治或者反對政府了嗎?顯然不是。自從1999年7月20日到現在的五年時間裏,江澤民一夥已經將至少1000名法輪功學員害死,我們不應該揭露、控告這伙殺人犯嗎?這怎麼是參與政治呢?

大家知道,法輪功不想執政,現在不想、將來也不想。法輪功也不想組織政黨。法輪功更沒有在人間建立理想國的目地,對政治制度也沒有訴求。所以我們從來沒有參與政治。

當然也有一些民運的人士說,你們法輪功為甚麼不加入到我們民運中來呢?中國民主了,你們不就有信仰自由了嗎?其實民運是世俗的,而法輪功是超越世俗的。民主的基本思想是假設人性本惡,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所以必須分權制衡。這種政治制度可以減少人民的痛苦,但這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而法輪功教導人們提升自己的道德,做超越好人的人,去掉執著心,最終返回天國世界,那裏並沒有民主制度,可是那裏卻是無比美好的世界。如果法輪功參與政治活動,我們也就不可能堅持到今天,這個超越世俗的精神信仰也不可能在世俗的政治運動中保持純正。

對於中共內部的官員,我們也不是一概反對。我們既然不參與政治,我們的眼中就沒有政治標籤,每個人都在選擇善惡,每個人都在擺放位置。當然,在一個不好的制度中的人,其做出選擇的難度要大很多,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在困難的條件下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為一時的名利葬送自己的永遠。這也就是為甚麼法輪功學員對那些沒有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報以善意,即使對那些曾經參與迫害的官員也一再嚴肅的勸善。

法輪功不參與政治,這不是因為我們愚蠢得不知道人治和法制的區別,也不是我們在玩弄甚麼權謀,而是因為這是我們的原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