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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大法弟子李秋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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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長春市大法弟子李秋自99年以來多次遭綁架迫害,2002年3月再次被綁架,遭酷刑折磨至昏迷,之後被劫持進朝陽溝勞教所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2003年1月將李秋釋放。回家後李秋一直生活無法自理,於2004年7月6日去世。

李秋,男,41歲。原長春市郵局永春分局職工,居住於長春市郊區永春鎮。1996年得法,曾擔任輔導員。

李秋
李秋

自1999年7月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李秋即遭迫害、折磨,所住街道委員會、派出所和單位先後找其「轉化」,兩次送往「洗腦班」,多次拘留。1999年8月,李秋被永春鎮派出所與長春市公安局同時抄家,同時惡警又將李秋綁架到大屯勞教所15天,因李秋在單位表現好,被單位保回。同年9月20幾號第2次在家與其愛人同時又被永春鎮派出所綁架到大屯勞教所,其愛人也是大法弟子,15天後被釋放。李秋被非法判勞教一年,被劫持進奮進勞教所迫害。

回來後,沒到敏感日邪惡之徒就到家中騷擾和抓捕,看其「轉化」不了,單位要求李秋買斷工齡與單位脫離關係,派出所、街道要求李秋搬出居住了多年的永春公社,李秋被迫流離失所。

2001年3月,李秋走在街上被綠園公安分局惡警非法綁架到創業大街派出所進行殘酷迫害。先將其手反銬背後,反向拖拉上下樓梯,摔倒後再拳打腳踢,再將其拎起,多次折騰後,又將其按在地上把反銬的胳膊向上提起,再由兩個惡警向下踩後背和腿,使身體多處骨節疼痛難忍,肌肉拉傷,一幫刑警輪番折騰累了,又將李秋頭部蒙上,然後用三角膠皮帶抽打,在派出所裏惡警24小時不停的變著法的折磨著他,由於始終不說放棄對大法的修煉,後送到了綠園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說:「如說不修煉了馬上放人,如果堅修大法至少判你三年。」李秋始終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2001年6月,李秋第三次又被鎮派出所綁架到興隆山洗腦班,在此期間絕食25天正念闖出,後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3月5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以審判被捕的大法弟子為謊言,以達到非法抓捕前來聲援的大法弟子為目地,此時李秋在該法院門口第4次被綁架到大屯勞教所,惡警用盡慘無人道的各種刑具對李秋進行迫害,直到不省人事,後李秋被送到公安醫院繼續迫害二個多月後又送到鐵北監獄,同年七月又轉到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到坐不住,躺不下,全身浮腫,呼吸困難,奄奄一息。

朝陽溝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2003年1月晚10點通知家屬從中日聯誼醫院將李秋接回家。回家後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膿不止,兩腿致殘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於2004年7月6日5時被迫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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