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被迫害致死者的家人依據法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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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5日】江首惡鎮壓法輪功、定×教沒有任何法律根據,人大和「兩高」也沒有專對法輪功定甚麼罪,再說「兩高」根本沒有對立法的「解釋」權,總之都是違反「憲法」的。

從鎮壓開始到2004年7月初,已經至少有1000名能夠核實到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許多長期失蹤、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學員至今無法統計與追蹤。

-據今年53歲的湖南衡陽市法輪功女學員羅紅回憶文章,2001年在被非法關押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期間,她曾受到令人髮指的迫害。一次幹警甚至對她說:「不轉化,就老死在裏面了,死了就挖個坑埋了,連狗都不如。」

-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高牆內,人稱老李隊長(女,50多歲)的惡警用鋼筆尖鑽大法弟子的穴位和致命處,還揚言說:「有××黨撐腰,把你們打死火化埋了都不犯法。」

-山東省濰坊市大柳樹鎮派出所惡人蔡繼岩對不願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叫囂「把你們打死,澆上點汽油,把你們燒死,就說你們煉功自焚」。惡人李茂亮狂言「你這個××,把你砸死,挖個窩子埋了你,煨了樹,要不就水葬了你!」

-據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一名鄉村女醫生回憶,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惡警劉倫、李民公然對她揚言:「不老實,就收拾,男刑事犯收拾都尿褲子,還在乎你們嗎?死了就找塊地把你們埋了。」

-一位四川省大法弟子作證說,在龍坪洗腦班,當地政法委書記康加亮對他們喊的口號是:「說不服,壓服,壓不服,打服,打不服,餓服,直到服了為止,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幹竹子也要擠出水,萬一打死了拖出去埋了就是,你們也找不著我們,要告你們就到北京去告江澤民,是他喊我們打的。」

-2004年正月初六,佳木斯勞教所惡警揚春明在折磨佳木斯永紅區法輪功學員侯志強時說:「勞教所打死個人太容易了,看你侯志強是市裏人,花60圓買個骨灰盒,往前邊土堆一埋了之。」此惡警敢出此狂言,是因與揚兵共同打死法輪功學員張長明卻至今逍遙法外之故。可見佳市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之殘酷與對草菅人命惡行的態度。

-河北省正定縣二十里鋪工商局幹部趙豐年2001年4月29日去北京依法上訪,慘遭毒打致傷,後被單位抓回繼續迫害。同年5月5日晚,趙豐年突然從單位失蹤。5月11日有人在京廣鐵路路基旁挖出了一具已被掩埋了兩天的屍體,該屍體頭部模糊不清,肩背部和腹部各有一個發腫發黑紫的大包。經家屬辨認衣物是趙豐年。由於單位和當地派出所嚴密封鎖消息,又對其家屬威逼脅迫,後屍體被倉促火化。趙豐年被惡人殺害、偷著掩埋的詳細過程至今不得而知。

以上這樣的現象只是冰山一角。那些充滿仇恨與對生命的藐視的威脅,在中國大陸各地,特別是迫害嚴重的地區,並非只是惡警們口頭說說而已。

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將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人權的犯罪案件,這項活動為期一年。「查辦重點對準五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的犯罪案件: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虐待被監管人的。」人世間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特別是宇宙正法時期,又在中國大陸這個聚焦點上。「人世五千載 中原是戲台」 「醒來看你我 戲台為法擺」(《大舞台》)一切都是有序的,是正法開創的有利環境。我們要利用好常人的法律形式,堂堂正正的起訴那些邪惡之徒。它們的罪行罄竹難書,不但違反了我國的警察法、監獄法等諸多法律,也公然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和法律!特別是動用各種酷刑被迫害致死的,人命關天哪!我們要幫助他們的家人依據法律起訴邪惡。

師父在亞特蘭大法會上說:「其實一切正的力量都在銷毀它,邪惡是害怕的,不敢聲揚,偷偷的在鎮壓了,怕更多的世人知道它們幹的這些見不得人的邪惡之事了。它們連中央的那些個幹部、甚至於高級幹部都不叫知道,對他們內部都在撒謊,都在掩蓋這場迫害。只有那幾個邪惡、那幾個最壞的敗類操縱著下面的惡人進行著邪惡迫害。它們在迫害中的卑鄙手段是極力掩蓋的,對中央的幹部們它們都在做假報告,用造假來維持邪惡的迫害。」(《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

惡人編造假事件、隱瞞迫害法輪功的真象,對高層領導幹部耍的是「矇騙手腕」;對老百姓施用的是「愚民政策」。我們幫助被迫害致死者的家人,依據常人的法律起訴惡人,是最好的講清真象、揭露邪惡。高檢「宣布」中說:「無論發生在甚麼領域和部門,無論涉及到甚麼人,包括發生在檢察機關的,都要堅決查辦,依法追究。」真正追究下去,便會暴露出江首惡來,那些小嘍囉怎敢擅自行動?原來有江氏的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當然,高檢「宣布」是一回事,怎麼做可能又是一回事。只因說句「法輪大法好」的真話,就把善良的好人關起來迫害,國家憲法所規定的尊重人權的條文,在江氏的淫威下不是都等於零了嗎?不過,它只是欺上瞞下偷偷的幹。既然高檢「宣布」了,也得做出點樣子給世人看看。無論如何,這是一個講清真象、揭穿元凶、震懾邪惡的好時機。不必太執著於結果。如果不利用好這次機會,邪惡便會倒打一耙:反倒會說高檢「宣布」了,沒有起訴侵犯人權犯罪的,以前講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例是不成立的。

起訴侵犯人權犯罪的惡人,要注意發正念,鏟除舊勢力的黑手和亂法爛鬼。也要符合人類這層空間的法,符合常人社會的法律,要有公開的、合法身份的人來起訴。大法弟子起訴、講清真象,是樹立威德;常人起訴、揭露邪惡,也是積福分,給未來得法打下基礎。我們要發動、幫助、支持被迫害致死的家人和親朋好友都來參與起訴。對這些人是一次講清真象、證實大法的最好機緣。在牢獄中被迫害又得不到起訴權的,親朋好友要幫助起訴,使之早日脫離魔窟。

按照師父在《理性》中所說:「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起訴侵犯人權犯罪的惡人,要講常人的法律依據,可學一點法律,可找一下顧問,也可以請律師。以後懂得了法律,再「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絕不允許。要注意保存和找到起訴的證據,並寫好起訴書。這是值得重視的一件大事,宇宙正法到了這一步,全國各地都有許多案例,所有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生命都是寶貴的,家人應該替他們要求懲辦所有責任者及直接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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