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瑪什說:「武漢廣播電視局和電視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主席[江澤民]授權製造針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恐懼和暴力氣氛。同樣的宣傳策略曾經被納粹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在盧旺達胡圖族對圖西族的種族滅絕中使用,在中國的文革和六四天安門廣場屠殺學生中使用。在所有上述暴力屠殺中,受害者被妖魔化、被描繪成罪犯、殺人犯和國家的敵人。在中國,這種策略和被告製作的節目,鼓勵(使用酷刑)「轉化」和/或非法虐殺法輪功學員。」
據「追查國際」調查,1999年6月,在趙致真的親自策劃指揮下,武漢電視台《科技之光》節目赴長春拍攝了專題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以下簡稱「趙片」)。此片被江澤民用來說服中共其他領導人同意鎮壓法輪功,並在1999年7月22日,即正式鎮壓的第三天通過中央電視台向全國反覆播出。「趙片」是鎮壓早期唯一的反法輪功宣傳電視片,是對全中國人民洗腦的主要工具之一。此片在勞教所等處被用來強迫洗腦並作為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依據,警察看此片而加深對法輪功的仇恨從而加劇迫害。
趙致真被列在「追查國際」的監視名單上。當接到關於趙致真出國的舉報後,「追查國際」立即啟動了「全球監視追蹤系統」,很快將趙定位。
註﹕「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是由多個人權團體、個人自願者組成的網絡,旨在全球範圍內動態監視那些在迫害法輪功中嚴重侵犯人權的相關人員的行蹤,為有關的司法機構和受害者提供準確的信息。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18/50361.html